[發明專利]一種實現媒體協商的方法和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195812.6 | 申請日: | 2007-1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453459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6-10 |
| 發明(設計)人: | 鄧蓉;宋雪飛;孫謙;王浩;賈江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H04W28/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挺立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皋吉甫 |
| 地址: | 518129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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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實現 媒體 協商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實現媒體協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主叫方設置媒體等級,并向被叫方發送攜帶所述媒體等級的請求;
所述媒體等級包括主媒體類型與副媒體類型,其中所述主媒體類型是主 叫方最希望使用的媒體類型,所述副媒體類型是主媒體類型的補充和輔助;
所述主叫方接收到所述被叫方返回的響應,所述響應中攜帶有所述被叫 方依據所述媒體等級選擇的媒體,并根據所述被叫方選擇的媒體做相應的處 理。
2.如權利要求1所述實現媒體協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叫方向 被叫方發送攜帶所述媒體等級的會話請求的方法具體為:
所述主叫方通過在所述請求中的會話描述協議SDP消息攜帶所述設置的 媒體等級。
3.如權利要求2所述實現媒體協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媒體等級 具體包括主媒體類型和副媒體類型,所述主媒體類型的等級高于副媒體類型 的等級。
4.如權利要求3所述實現媒體協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DP消息 攜帶所述主媒體類型和副媒體類型具體為:
在所述SDP消息中定義一個主副媒體屬性行攜帶所述設置的主副媒體類 型,所述主副媒體屬性行中包括兩個屬性值:主媒體類型和副媒體類型。
5.如權利要求3所述實現媒體協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DP消息 攜帶所述主媒體類型和副媒體類型具體為:
在在所述SDP消息的媒體描述行中定義一個主副媒體標識子字段攜帶所 述設置的主副媒體類型。
6.如權利要求3所述實現媒體協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DP消息 攜帶所述主媒體類型和副媒體類型具體為:
在所述SDP消息中定義一個主媒體端口號屬性行,所述主媒體端口號屬性 行中所攜帶的端口號值對應的媒體即為主媒體類型,其他媒體為副媒體類型。
7.如權利要求6所述實現媒體協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個 媒體描述行中設置多個端口時,則在主媒體端口號屬性行中列出所有這些端 口號。
8.如權利要求2所述實現媒體協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媒體等級 通過所述媒體對應的優先級體現,優先級高的媒體所述媒體等級也較高,所 述主叫方通過擴展所述請求中的會話描述協議SDP消息攜帶所述設置的媒體 等級具體為:
定義一個媒體優先級屬性行攜帶所述設置的媒體等級,所述媒體優先級 屬性行中給定某種媒體類型的優先級。
9.如權利要求1所述實現媒體協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叫方接 收到所述被叫方返回的響應,所述響應中攜帶有所述被叫方依據所述媒體等 級選擇的媒體,并根據所述被叫方選擇的媒體做相應的處理具體為:
所述主叫方返回響應消息,會話成功建立,所述主叫方與被叫方按照所 述被叫方協商的媒體進行會話;或,
所述主叫方重新設置媒體等級繼續與所述被叫方進行媒體協商;或,
所述主叫方取消與被叫方建立會話連接。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實現媒體協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通過re-INVITE請求中攜帶新的媒體等級更新已向會話對方發送的媒體 等級。
11.一種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設置單元,用于設置媒體等級,并發送所述媒體等級給發送單元,所述 媒體等級包括主媒體類型與副媒體類型,其中所述主媒體類型是主叫方最希 望使用的媒體類型,所述副媒體類型是主媒體類型的補充和輔助;
發送單元,用于發送攜帶所述媒體等級的請求;
處理單元,用于接收響應,根據所述響應中被選擇的媒體做相應的處理。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還包括:
響應單元,用于對攜帶所述媒體等級的請求進行響應,將選擇的媒體在 響應中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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