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顆粒監測器、煙霧探測器及其構造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181514.1 | 申請日: | 2004-10-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35631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3-05 |
| 發明(設計)人: | 馬丁·T·科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馬丁·T·科爾 |
| 主分類號: | G01N15/00 | 分類號: | G01N15/00;G01N21/49;G08B17/10;G08B17/103;G08B17/107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章社杲;李丙林 |
| 地址: | 澳大利亞*** | 國省代碼: | 澳大利亞;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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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顆粒 監測器 煙霧 探測器 及其 構造 方法 | ||
1.一種適于確定在檢測區域內存在預定顆粒的顆粒監測器,包括:
至少一個適于將光照射到所述檢測區域的發射器,所述照射光包括第二級亮度的光;
接收器組件,接近所述檢測區域,并且適于接收從所述檢測區域散射的光,所述接收器組件具有主光闌和透鏡光闌,所述主光闌相對于所述發射器而定位使得所述第二級光被引導避開所述透鏡光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顆粒監測器,其中,所述主光闌適于對所述透鏡光闌遮蔽第二級光。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顆粒監測器,進一步包括:
在所述接收器組件中,接收器光闌相對于所述主光闌而定位使得從所述主光闌反射的第三級亮度的光不入射到位于所述接收器光闌附近的接收器元件中。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顆粒監測器,進一步包括與所述至少一個發射器結合的發射器光闌。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顆粒監測器,其中所述發射器光闌適于遮蔽發射器光直接入射到所述主光闌或所述透鏡光闌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顆粒監測器,其中所述主光闌在尺寸上比所述透鏡光闌大。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顆粒監測器,其中所述發射器也適于提供第一級亮度的光。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顆粒監測器,其中所述第一級光被提供為錐形的第一級亮度的光。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顆粒監測器,其中所述第二級光在所述錐形光之外。
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顆粒監測器,其中所述第三級光的一部分穿過接近所述透鏡光闌的透鏡。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顆粒監測器,其中所述透鏡是雙凸透鏡。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顆粒監測器,其中所述透鏡具有相對長的焦距。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顆粒監測器,其中所述透鏡具有兩個凸面。
14.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顆粒監測器,其中顆粒散射的光也穿過所述透鏡。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顆粒監測器,其中所述透鏡的球面像差增強所述顆粒散射的光與所述第三級光的分離。
16.根據權利要求3、10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顆粒監測器,其中所述第三級光是不需要的光。
17.一種煙霧探測器,包括權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監測器。
18.一種煙霧探測器,包括權利要求16所述的監測器。
19.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煙霧探測器,其中所述探測器是點型探測器。
20.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煙霧探測器,其中所述探測器是吸入式探測器。
21.根據權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顆粒監測器,其中所述監測器是點型探測器。
22.根據權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顆粒監測器,其中所述監測器是吸入式探測器。
23.一種將接收器組件構造在顆粒探測器中的方法,所述顆粒探測器適于確定在檢測區域內顆粒的存在,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提供至少一個適于將光照射到所述檢測區域的發射器,所述照射光包括第二級亮度的光;
提供主光闌和透鏡光闌,所述主光闌相對于所述發射器而定位使得所述第二級光被引導避開所述透鏡光闌。
24.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主光闌設置在所述接收器組件中。
25.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透鏡光闌設置在所述接收器組件中。
26.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主光闌適于對所述透鏡光闌遮蔽第二級光。
27.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
在所述接收器組件中,提供接收器光闌,相對于所述主光闌而定位使得從所述主光闌反射的第三級亮度的光不入射到所述接收器光闌附近的接收器元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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