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煤與石油共同加工工藝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179429.1 | 申請日: | 2007-1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20286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7-16 |
| 發明(設計)人: | 朱豫飛;任相坤;金嘉璐;黃劍薇;袁明;張傳江;高山松;李永倫;王洪學 | 申請(專利權)人: | 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神華煤制油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G1/06 | 分類號: | C10G1/06;C10G4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邦信陽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昭林;崔華 |
| 地址: | 100011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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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石油 共同 加工 工藝 | ||
1.一種煤與石油共同加工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煤粉和溶劑油配制成煤漿;
(2)對煤漿進行加氫、裂解反應;
(3)對步驟(2)產物脫除固體后的油品再進行加氫反應;
(4)將步驟(3)產物餾分中350-520℃的餾分循環用作溶劑油;
其中,步驟(1)所述溶劑油還包括來自石油的渣油,且石油的查油的引入量可根據煤直接液化單元配制煤漿所需要溶劑油的量進行調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石油的渣油選自環烷基原油的渣油、中間-環烷基原油的渣油及其混合物。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產物餾分還包括初餾點-150℃的石腦油餾分和150-350℃的柴油餾分。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后還包括分餾出初餾點-150℃的石腦油餾分和150-350℃的柴油餾分的步驟,該步驟分餾出石腦油餾分和柴油餾分不再參與步驟(3)的反應。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以下步驟:
(5)對步驟(3)獲得的柴油餾分進行深度加氫精制;
(6)將步驟(5)獲得產物與石油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高十六烷值柴油組分按所需比例調和,從而獲得優質發動機燃料。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5)所述高十六烷值柴油組分選自直餾柴油、加氫裂化柴油、加氫精制柴油或其混合物。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以下步驟:
(5)對獲得的柴油餾分進行深度加氫精制;
(6)將步驟(5)獲得產物與石油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高十六烷值柴油組分按所需比例調和,從而獲得優質發動機燃料。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5)所述高十六烷值柴油組分選自直餾柴油、加氫裂化柴油、加氫精制柴油、或其混合物。
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對石腦油餾分可以采用常規的催化重整技術來生產汽油或化工原料的步驟。
10.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對石腦油餾分可以采用常規的催化重整技術來生產汽油或化工原料的步驟。
11.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煤粉粒徑小于0.3mm,煤漿煤粉含量為40-50%。
12.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所述反應在兩個或多個上流式漿態床反應器進行,氫分壓為5.0-20.0MPa,反應溫度為420-480℃。
1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所述反應在沸騰床、膨脹床或固定床反應器進行,氫分壓為5.0-20.0MPa,反應溫度為300-420℃。
1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5)所述反應在固定床反應器進行,使用加氫精制催化劑,氫分壓為5.0-20.0MPa,反應溫度為280-420℃,控制步驟(5)產物中芳烴含量小于10%,硫、氮含量小于1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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