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化學機械拋光液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171600.4 | 申請日: | 2007-1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451049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6-10 |
| 發明(設計)人: | 陳國棟;宋偉紅;姚穎;包建鑫;王淑敏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集微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9G1/18 | 分類號: | C09G1/18;H01L21/3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翰鴻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李佳銘 |
| 地址: | 201203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江高科***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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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化學 機械拋光 | ||
1.一種化學機械拋光液,其含有水,其特征在于還含有:摻雜金屬的二氧化硅和下述速率促進劑中的一種或多種:有機酸、氟化物、氨水以及季銨鹽及其衍生物。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金屬為鋁、鋯、鈰、金、銀、鐵、鉻或鉬。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摻雜金屬的二氧化硅的粒徑為20~80nm。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摻雜金屬的二氧化硅的用量為質量百分比1~20%。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摻雜金屬的二氧化硅的用量為質量百分比3~10%。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有機酸選自草酸、2-膦酸丁烷-1,2,4-三羧酸、2-羥基膦酰基乙酸、氨基三亞甲基膦酸和酒石酸中的一種或多種;所述的氟化物選自氟化氫、氟化銨、氟硅酸銨和氟硼酸銨中的一種或多種;所述的季銨鹽選自四丁基氫氧化銨、四甲基氫氧化銨和四丁基氟硼酸銨中的一種或多種。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速率促進劑的用量為質量百分比0.05~1%。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速率促進劑的用量為質量百分比0.1~0.6%。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的pH為2~5。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還含有緩蝕劑、氧化劑、絡合劑和表面活性劑中的一種或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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