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材料加工機器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161993.0 | 申請日: | 2007-09-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52695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4-02 |
| 發明(設計)人: | 沃爾夫岡·庫奇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RAS賴因哈特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3Q1/25 | 分類號: | B23Q1/25;B23Q1/58;B21D5/04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田軍鋒;鄭立 |
| 地址: | 德國辛***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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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材料 加工 機器 | ||
1.用于平坦材料部件(26)的處理機器,包括機架(10);保持在所述機架上的處理工具(21,23,36);支承單元(50);所述平坦材料部件(26)可放置在支承單元(50)上,以在至少一個主進給方向(56)上進給至所述處理工具(21,23,36);和用于對使用所述處理工具(21,23,36)的處理順序進行控制的控制器(120),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單元(50)在所述主進給方向上,從朝向所述工具的區域(52)延伸至遠離所述工具的區域(54),并且能夠可變地調節朝向工具的所述區域(52)和遠離工具的所述區域(54)之間的延伸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單元(50)具有調節驅動器(110),其調節所述支承單元(50)在朝向工具的所述區域(52)和遠離工具的所述區域(54)之間的延伸量。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處理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驅動器(110)可由所述控制器(120)控制。
4.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處理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單元(50)在所述主進給方向(56)上的延伸量可由所述控制器(120)進行調節,以便對應于待處理的所述平坦材料部件(26)在所述主進給方向(56)上的延伸量。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處理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120)控制所述支承單元(50)在所述主進給方向(56)上的延伸量,使得待處理的所述平坦材料部件(26)能夠沿所述主進給方向(56)全部地放置在所述支承單元(50)上。
6.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處理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單元(50)設置在遠離工具的所述區域(54)中,并具有用于對所述平坦材料部件(26)進行定位的止動元件(116,118)。
7.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處理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止動元件(116,118)以相對于遠離工具的所述區域(54)位置固定的方式布置,且所述止動元件(116,118)的定位受所述支承單元(50)在所述主進給方向(56)上的延伸量的變化所影響。
8.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處理機器,其特征在于:在遠離工具的所述區域(54)處設置有與所述處理工具(21,23,36)相距不同距離的多個止動元件(116,118)。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處理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各種止動元件(116,118)能夠單獨地由所述控制器(120)致動。
10.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處理機器,其特征在于:支承裝置(142,144)在所述主進給方向(56)上的延伸量不變,且其沿著相對于所述主進給方向(56)的橫交方向(78)布置在所述可調節的支承單元(50)的一側上。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處理機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主進給方向(56)上不變的支承裝置(142,144)布置在可變的所述支承單元(50)的兩側上。
12.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處理機器,其特征在于:可變的所述支承單元(50)具有交叉構件(72),該交叉構件(72)布置在遠離工具的所述區域(54)中,并且相對于所述主進給方向(56)橫向地延伸。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處理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交叉構件(72)在沿所述主進給方向(56)延伸的橫向引導件(82)上受到引導。
14.如權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處理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交叉構件(72)由所述調節驅動器(110)驅動,且能夠在所述主進給方向(56)上移動。
15.如權利要求12至14中任一項所述的處理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交叉構件(72)延伸至且延伸入不變的所述支承裝置(142,144)內。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處理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交叉構件(72)在不變的所述支承裝置(142,144)的區域中承載有止動元件(116,118)。
17.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處理機器,其特征在于:中間支承元件(122)被布置在遠離工具的所述區域(54)和朝向工具的所述區域(52)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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