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液晶顯示面板模塊和使用它的液晶顯示器件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161984.1 | 申請日: | 2007-09-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53966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4-02 |
| 發明(設計)人: | 西村秀樹 | 申請(專利權)人: | NEC液晶技術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2F1/13 | 分類號: | G02F1/13;G02F1/1345;G02F1/13357;H05K1/00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關兆輝;陸錦華 |
| 地址: | 日本神奈***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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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液晶顯示 面板 模塊 使用 器件 | ||
1.一種液晶顯示面板模塊,包括:
液晶顯示面板,其中在彼此面對的一對基板之間夾持液晶層;
印刷線路板,其與所述液晶顯示面板電氣連接;
第一框架形機架,其被設置在所述液晶顯示面板的前方;和
第二框架形機架,其是導電的并被設置在所述液晶顯示面板的后方,其中
所述液晶顯示面板由所述第一機架和所述第二機架保持,且
通過將所述印刷線路板附著到所述第二機架上,所述第二機架和所述印刷線路板的接地電極電氣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面板模塊,進一步包括:
光學片和擴散板中的至少一個,用于將照射所述液晶顯示面板的后側的光均勻化,其中
所述光學片和所述擴散板中的至少一個被設置在所述液晶顯示面板的后側上,并由所述第一機架和所述第二機架將其與所述液晶顯示面板保持在一起。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面板模塊,進一步包括:
保護元件,其保護所述液晶顯示面板的后側,其中
所述保護元件被設置在液晶顯示面板的后側上,并由所述第一機架和所述第二機架將其與所述液晶顯示面板保持在一起。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面板模塊,其中
沿所述第二機架的外表面設置所述印刷線路板。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面板模塊,其中
通過用在形成于所述印刷線路板的接地電極的各通孔中設置的螺釘將所述印刷線路板固定到所述第二機架,將所述印刷線路板和所述第二機架物理和電氣地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面板模塊,其中
所述第一機架是導電的,且
所述第一機架和所述第二機架通過在其間物理附著而電氣連接,由此所述印刷線路板、所述第一機架、和所述第二機架處于相等的電位。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面板模塊,其中
所述印刷線路板通過柔性基板與所述液晶顯示面板電氣連接。
8.一種液晶顯示器件,包括: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所述液晶顯示面板模塊;和
背光單元,其被裝配進所述液晶面板模塊中,并從該液晶顯示面板模塊的后側照射所述液晶顯示面板模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顯示器件,其中
所述背光單元包括光源和用于在其中保持光源的第四機架,所述第四機架是導電的,且
所述第二機架和所述第四機架通過在其間物理附著而電氣連接,由此所述印刷線路板、所述第一機架、所述第二機架和所述第四機架處于相等的電位。
10.一種液晶顯示面板模塊,包括:
液晶顯示面板,其中在一對彼此面對的基板之間夾持液晶層;
印刷線路板,其與所述液晶顯示面板電氣連接;
第一框架形機架,其被設置在所述液晶顯示面板的前方;
第二框架形機架,其被設置在所述液晶顯示面板的后方且是導電的;
第三框架形機架,其被設置在所述第一機架和所述第二機架之間;和
光學片和擴散板中的至少一個,用于將照射所述液晶顯示面板后側的光均勻化,其中
所述液晶顯示面板由所述第一機架和所述第三機架保持,
所述光學片和所述擴散板中的至少一個由所述第二機架和所述第三機架保持,且
通過將所述印刷線路板附著到所述第二機架,使所述印刷線路板的接地電極和所述第二機架電氣連接。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液晶顯示面板模塊,其中
所述第三機架包括樹脂。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液晶顯示面板模塊,其中
所述印刷線路板和所述第二機架在與所述印刷線路板的接地電極的不同部分處經由所述第三機架附著。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液晶顯示面板模塊,其中
沿所述第二機架的外表面設置所述印刷線路板。
14.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液晶顯示面板模塊,其中
通過用在形成于所述印刷線路板的接地電極中的各通孔中設置的螺釘將所述印刷線路板固定到所述第二機架,將所述印刷線路板和所述第二機架物理和電氣地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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