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消防雨傘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154539.2 | 申請日: | 2007-09-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90677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3-25 |
| 發明(設計)人: | 曾瑞川 | 申請(專利權)人: | 曾瑞川 |
| 主分類號: | A45B3/00 | 分類號: | A45B3/00;A45B23/00;A62C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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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362100福***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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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消防 雨傘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日用傘具,特別是一種具有遮雨遮陽和消防等特殊功能的雨傘。
技術背景
公知的日用雨傘,僅用于遮雨或遮陽,不具備消防功能,出行旅途中尤其是在車船上、飛機上遇到火災或火苗往往措手不及,缺乏安全感,難以隨時隨地及時采取有效的火滅應急措施,因人們外出幾乎沒有也可以說都沒有隨帶消防器具,車船上配備消防器材往往比較少,且距離遠,使用不方便,對火苗多或面積大,無法發動大家及時利用消防器具共同實施有效的滅火;有的甚至劣差不能用,小火釀成大災。況且,車船上、飛機上尤其是因出現翻撞、車船而引發火災是時有發生的。在家里,也是極少數人有每個房間都配備一把滅火器,有的家庭甚至全家都沒有一把滅火器,而住宅里發生的火災往往是因電器設備、電源短路或煤氣灶失火等小火引起的,因身邊或家里缺乏消防器材,無法隨時隨地及時有效地滅火。雨傘雖是居家必備的物品,但不具備消防功能。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遮雨遮陽和消防火滅特殊功能的雨傘。其加工比較簡便,只是利用雨傘的空心傘柄和空心傘骨設置為微型滅火器,空心傘骨和傘柄的直徑可適當加大,傘柄也可以適當加長或加彎頭或加折頭,以增加火滅器的容量。它可任選一種雨傘,優選折疊式雨傘,把空心傘柄及傘骨改造為火滅器瓶,即傘柄及傘骨采用火滅器材制造,瓶內罐裝滅火劑,在傘柄底部或傘骨頭設置火滅器噴嘴及開啟的閥門,如傘柄是加折頭的,則噴嘴及閥門設置在折頭,即構成消防雨傘。這樣,當雨天或大熱天出門、或外出旅行,消防雨傘既可當雨傘或太陽傘,又可當火滅器,在車船上、路上、旅途上遇到身上或身邊或周邊的火苗、小火災,就可以隨時隨地及時進行有效地滅火,如果在場的人員幾乎人手持有一把消防雨傘,則人多力量大,撲滅面積更大、效果也更顯著;就可以把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就可以防患于未然,防止小火釀成大災,造成不必要的、或更多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在家里也可以隨手帶進房間或廚房等適當位置,如果每個開間都存放一把更方便,可達到有備無患,又不會增加負擔,因為一個家庭通常都有三五把雨傘,這樣就可以隨時隨地隨手及時地滅火。如果傘具及傘布采用防火材料及防火布,則打開雨傘還可作為逃離火場的遮掩布及逃生的工具。如在樓層應急逃離時,持傘跳落可大大緩解著擊力,減輕或減少傷亡。同時,它還可以作為防衛工具,即在路上、車船上或家里等,遇到搶劫等不法之徒,可隨時隨地開啟滅火器予以驅散或抵抗、或瞬間制服,達到一物多用。它可減少和避免外出旅行或夜間出門或家里失火因缺乏消防器材帶來的不便和麻煩甚至不安全,具有較強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及隱蔽性。
本發明消防雨傘的噴嘴可加套傘頭蓋,既保護噴嘴,又穩秘美觀,也可不加。本發明所使用的材料是布料、金屬、塑料、火滅劑等物制品,綜合配套,傘布優選防火布,傘具的其余材料也優選防火材料;生產加工成型快、成本低、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明可以任選一種雨傘的造型,把空心傘柄和傘骨的直徑和長度適當加大加長,并改造為微型滅火器瓶,瓶內添加滅火劑,傘柄頭或傘骨頭設置滅火器的噴嘴及閥門,雨傘部分就按雨傘應有的設備進行相應配備,這樣,即構成消防雨傘。它可以用各種不同的質料、規格、顏色、款式生產制造,給日用雨傘增添新穎感、創造性和實用性,方便人們遮雨遮陽及防火。況且產品具有新穎性和獨特功能,從而刺激人們更新傘具,促進消費,激活市場,繁榮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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