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便攜式電話和電子設備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146484.0 | 申請日: | 2007-03-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02347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1-09 |
| 發明(設計)人: | 森本純治;新谷賢司;石井克則;鳥本昌史;南云勉;山口孝;高橋秀和 | 申請(專利權)人: | 索尼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M1/21 | 分類號: | H04M1/21;H04M1/02;G06K9/00;G06T1/00;H04L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彭久云;馬高平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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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便攜式 電話 電子設備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允許使用手指的血管圖案對個人進行驗證的便攜式電話和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最近幾年,對于對個人進行驗證的驗證技術,使用生物信息的生物驗證被給予了很大關注。特別是,在各種類型的所述生物驗證中,使用手指的血管圖案的驗證(在下文中,稱為手指血管驗證)與還可用于犯罪調查的指紋驗證等相比會引起使用者的較低的心理抵觸,并且由于其使用生命體內部的信息而不是表面信息,因此具有較高防止偽造的特性。
在手指血管驗證中,通過利用血液中的血紅蛋白吸收紅外光的特性,將紅外光從照明的區域向手指照射,手指的指掌部分由圖像傳感部件進行拍攝,這樣便能夠獲得血管圖案,在該血管圖案中,只有手指的血管部分呈現陰影。該圖案被進行圖像處理,并作為在驗證中所使用的適當的數據而被記錄。通過判定在該圖案與在進行驗證時所獲取的手指血管圖案之間的相關性,可以確定所驗證的血管圖案是否是被記錄的使用者的血管圖案,從而執行對個人的驗證。
作為使用上述手指血管驗證技術的個人驗證裝置的例子,公開號為No.2004-265269的日本未審的專利申請([0010]、[0036]段,圖1、圖15等)描述了一種裝置,該裝置具有相對于手指的拍攝面的水平方向或斜的水平方向放置的光源。
進一步地,公開號為No.2006-11711的日本未審的專利申請([0040]、[0047]段,圖10等)描述了一種驗證裝置,該裝置包括拍攝裝置和拍攝輔助照明裝置,所述拍攝裝置安裝于液晶顯示裝置的顯示面內側,所述拍攝輔助照明裝置用于從拍攝裝置的更里部向液晶顯示裝置的顯示面的外部照射拍攝輔助光。在該驗證裝置中,當向該液晶顯示裝置施加了預定的按壓力時,該液晶顯示裝置轉換為可傳輸的顯示,并照亮拍攝輔助光,之后由拍攝裝置進行拍攝,從而獲得手指的血管圖像等,以執行驗證。
發明內容
根據上述的公開號為No.2004-265269的日本未審的專利申請,通過將所述手指的指掌部分面向該裝置放置,而對手指拍攝。相應地,需要在相對于指掌大致垂直的方向上放置拍攝的照相機,并且由于要在水平方向上提供光源,因此該裝置在尺寸上增加了,很難將該裝置置于便攜式設備中,例如便攜式電話中。進一步地,盡管該公開文件還描述了使用鏡子來減小尺寸,但是這使拍攝范圍變得狹窄,使驗證準確度變差。進一步地,當設備在暴露于外界光線,例如陽光等的環境中使用的情況下,該照相機容易受到外界光線的影響,使其很難以合適的方式進行驗證。
另一方面,根據上述的公開號為No.2006-11711的日本未審的專利申請,所述拍攝裝置和拍攝輔助照明裝置并列安排在垂直于液晶顯示裝置的方向上,從而在例如所謂的翻蓋型便攜式電話中實現驗證。進一步地,該拍攝裝置被安排在上述裝置的內部,從而允許在暴露于外界光線的環境中使用。
但是,這種結構不能在拍攝裝置和手指之間保證足夠的焦距,這樣其拍攝范圍必然變窄,會產生較差的驗證精確度。進一步地,所使用的該液晶顯示裝置是所謂的翻蓋型便攜式電話的子液晶顯示,這意味著該結構不適用于僅具有一個主液晶顯示的便攜式終端。
因此需要提供一種便攜式電話和便攜式電子設備,以能夠執行高精確度的手指血管驗證,而不用考慮該裝置的結構和所裝配的部件的存在/不存在和布置。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提供一種便攜式電話,包括:具有第一表面的外殼;手指引導部(finger?guide?section),其設置于該第一表面中,對用戶的手指進行引導,以使手指放置為該手指的側部面朝該第一表面;照明部(illumination?section),設置于第一表面中,使其相鄰于手指引導部,該照明部能夠輻射出穿過所放置的手指的預定波長的光線;拍攝部(imagingsection),設置于該外殼中,使得相對于垂直方向與該第一表面間隔一預定距離,該拍攝部分能夠對穿過該手指的光線進行拍攝;和控制部,其基于由拍攝所獲得的圖像而對使用者執行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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