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外部光屏蔽層和具有該外部光屏蔽層的顯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143606.0 | 申請日: | 2007-08-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27250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2-20 |
| 發明(設計)人: | 樸大出;金錫源;具榮旻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康寧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12B17/04 | 分類號: | G12B17/04;G09F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陸弋;朱登河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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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外部 屏蔽 具有 顯示裝置 | ||
1.一種用于顯示過濾器的外部光屏蔽層,所述外部光屏蔽層包括:
包含透明樹脂的基底基板;和
在所述基底基板的表面上相互分開預定間距的光屏蔽圖案,
其中,由所述光屏蔽圖案的延展方向與所述基底基板的縱邊形成的偏角為大約5度或更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部光屏蔽層,其中,所述光屏蔽圖案對應于楔形黑條形式、楔形黑矩陣形式、楔形黑波形式、平坦形黑條形式、平坦形黑矩陣形式和平坦形黑波形式中的任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部光屏蔽層,其中,所述偏角在大約1.5度到大約4度之間的范圍內。
4.一種顯示過濾器,包括:
過濾器基底;
包含透明樹脂的基底基板;和
在所述基底基板的表面上相互分開預定間距的光屏蔽圖案,
其中,由所述光屏蔽圖案的延展方向與所述基底基板的縱邊形成的偏角為大約5度或更小。
5.一種顯示裝置,包括:
面板組件,其包括多個發光單元,所述發光單元被分為由觀看者所見的發光區域和圍繞所述發光區域的非發光區域;和
顯示過濾器,其被設置在所述面板組件上并且包括外部光屏蔽層,所述外部光屏蔽層具有形成在該外部光屏蔽層一側上的光屏蔽圖案,
其中,所述發光區域的面積占所述多個發光單元的總面積的大約60%或更多,并且
由所述光屏蔽圖案的延展方向與所述面板組件的縱邊形成的偏角為大約5度或更小。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偏角在大約1.5度到大約4度之間的范圍內。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面板組件包括前基板;面向所述前基板的后基板;和多個分隔壁,其分隔在所述前基板與所述后基板之間形成的多個放電空間。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面板組件包括:多個電極,用于在所述分隔壁的側表面上引起表面放電。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面板組件包括:
透明的前基板;
與所述前基板平行設置的后基板;
多個上分隔壁,其設置在所述前基板與所述后基板之間并適于分隔所述放電空間;
第一放電電極和第二放電電極,它們設置在所述上分隔壁中以圍繞所述放電空間;
多個下分隔壁,其設置在所述上分隔壁與所述后基板之間;
熒光層,其設置在所述放電空間中;和
注入所述放電空間中的放電氣體。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上分隔壁和所述下分隔壁分別形成為柵格形狀。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前基板和所述后基板中的任一個形成為黑條形狀。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非發光區域對應于所述分隔壁或者所述黑條形狀。
13.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在所述前基板上形成透明電極圖案以用于放電。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透明電極圖案由不透明金屬制成以防止所述透明電極圖案的信號延遲,并進一步包括匯流電極圖案,其穿過所述發光區域,從而當從水平面觀看時與所述發光區域的表面平行。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匯流電極圖案與所述發光區域的表面分開預定距離H1,所述表面從水平面觀看時平行于所述匯流電極圖案,并且所述H1滿足如下公式:
H1≤0.3×L1
其中,L1為與所述發光區域的平行于所述匯流電極圖案的表面相連接的另一表面的長度。
1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外部光屏蔽層包括:
包含透明樹脂的基底基板;和
在所述基底基板的表面上相互分開預定間距的光屏蔽圖案。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光屏蔽圖案對應于楔形黑條形式、楔形黑矩陣形式、楔形黑波形式、平坦形黑條形式、平坦形黑矩陣形式和平坦形黑波形式中的任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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