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防疼痛裝置的脫毛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142874.0 | 申請日: | 2007-08-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16577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2-06 |
| 發明(設計)人: | 熱羅姆·法布羅恩;馬夏爾·梅松納夫 | 申請(專利權)人: | SEB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5D26/00 | 分類號: | A45D26/00;A61B1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萬慧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葛強;張一軍 |
| 地址: | 法國*** | 國省代碼: | 法國;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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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疼痛 裝置 脫毛 設備 | ||
1.一種包含用來由手握持的機身(1)的脫毛設備,該機身(1)包含用于在皮膚上拔毛的脫毛裝置、所述脫毛裝置的驅動裝置、以及由電機驅動的用來在所述機身的入口(18)和出口(19)之間產生氣流的鼓風裝置(17),其特征在于,所述鼓風裝置(17)吹出的空氣在其超壓室出口處被空氣管道(21)收取,所述空氣管道(21)將氣流導向所述出口(19),所述出口(19)以朝皮膚方向定向的扁平排氣管(20)形式實現,以產生一種涼爽的感覺并減小脫毛時的疼痛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管(20)突設于所述機身(1)的外部。
3.如權利要求1或2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脫毛裝置包含繞平行于皮膚設置的旋轉軸而滾動的脫毛滾子(3),所述排氣管(20)平行于所述滾子設置,并靠近所述脫毛滾子。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脫毛滾子(3)在皮膚上的移動方向上,所述扁平排氣管(20)設置在所述脫毛滾子(3)的后面。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鼓風裝置(17)是帶有沿旋轉方向朝前彎曲的葉片的離心鼓風裝置。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脫毛裝置的驅動裝置為所述電機,所述鼓風裝置(17)直接安裝于作為所述脫毛裝置的驅動裝置的所述電機的輸出軸(12)上,并且位于所述脫毛滾子(3)的下面。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10)的輸出軸(12)相對于所述脫毛滾子(3)的旋轉軸橫向設置。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入口(18)設置在機身(1)的前面上,與所述脫毛滾子(3)相鄰近。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脫毛滾子(3)的下方設置有其高度至少等于所述鼓風裝置(17)的高度的吸氣室(32)。
10.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壓室是圍繞所述鼓風裝置(17)的螺旋狀腔室(35)。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管道(21)具有光滑的表面,并以密封的方式將所述螺旋狀腔室(35)的出口與所述扁平排氣管(20)相連接。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狀腔室(35)的出口通過大于或等于5毫米的半徑與所述空氣管道(21)相接。
13.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狀腔室(35)至少部分地由所述機身(1)的壁形成。
1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脫毛滾子(3)由形成機身頭部的部分支撐,該機身頭部相對于形成握持把手的第二部分可樞轉地安裝。
1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脫毛滾子(3)相對于所述機身(1)可拆卸地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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