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在用于催化裂解烴類的裝置內蒸汽脫烷基化的方法和設備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142623.2 | 申請日: | 2007-08-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30476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2-27 |
| 發明(設計)人: | H·弗里茨;V·格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林德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C15/04 | 分類號: | C07C15/04;C07C4/06;C01B3/26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過曉東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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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催化 裂解 裝置 蒸汽 脫烷基化 方法 設備 | ||
1.用于處理主要由具有至少7個碳原子的烴類組成的餾份(C7+餾份)的方法,該餾份是在用于催化裂解含烴進料的裝置內形成的,其特征在于,對該C7+餾份實施蒸汽脫烷基化,除了諸如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反應產物以外主要產生兩種可使用的產品物質苯和氫。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C7+餾份主要含有:
a)具有7至10個碳原子的芳烴,
b)具有6至10個碳原子的環狀石蠟(環烷烴),
c)具有6至10個碳原子的異石蠟及正石蠟,
d)具有7至10個碳原子的烯烴,或
前述物質的任意混合物。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來自所述C7+餾份的烴類與水蒸汽在氣相中在輸入熱量的情況下在固體催化劑上發生反應。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烷基化反應所需的熱量是通過進料物質與空氣進行燃燒而產生的。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脫烷基化的氣態反應產物在壓縮之后經壓力交換吸附而被分離成氣態氫及氣態反應副產物,尤其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及甲烷。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來自所述蒸汽脫烷基化的氣態反應副產物,尤其是一氧化碳和甲烷,作為進料物質用于與空氣燃燒。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燃燒時產生的煙氣經熱交換器在加熱蒸汽脫烷基化的進料物質的情況下被冷卻。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C7+餾份與水蒸汽在管道內,優選由上向下地,在固體催化劑上經過,其中該催化劑位于該管道內部。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外部的熱量輸入所述管道。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烷基化反應所需的熱量通過電磁輻射、熱輻射和/或對流輸送到所述管道上。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用的固體催化劑由以下物質組成:多孔載體材料,尤其是γ-Al2O3、鎂鋁尖晶石和/或Cr2O3,以及位于該載體材料表面上的活性成分,尤其是具有0.1至1.0重量%吸附濃度的Rh和/或具有0.2至2.0重量%吸附濃度的Pd。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11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400℃至600℃,更優選450℃至550℃,特別優選480℃至520℃的溫度下實施所述蒸汽脫烷基化。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1至15巴,更優選1.2至10巴,特別優選1.5至8巴的壓力下實施所述蒸汽脫烷基化。
14.根據權利要求1至13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進入反應器內時水蒸汽與烴類的摩爾比在1至20,優選2至15的范圍內的情況下實施所述蒸汽脫烷基化。
15.根據權利要求1至14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進入反應器內時水蒸汽與烴類的摩爾比在3至12,優選5至10的范圍內的情況下實施所述蒸汽脫烷基化。
16.根據權利要求1至15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蒸汽脫烷基化之前對所述C7+餾份實施用于轉化二烯烴及苯乙烯的方法,為此尤其是采用消耗氫的氫化方法。
17.根據權利要求1至16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蒸汽脫烷基化之前對所述C7+餾份實施用于轉化及分離含有硫、氮和/或氧的組份的方法,為此尤其是采用消耗氫的氫化方法。
18.根據權利要求1至17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冷卻所述蒸汽脫烷基化的反應產物,并在3相分離中分離成氣態反應產物、烴類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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