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線語音通信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119686.6 | 申請日: | 2007-07-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15218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1-30 |
| 發明(設計)人: | 艾方;唐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華大恒泰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Q7/20 | 分類號: | H04Q7/20;H04Q7/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劉芳 |
| 地址: | 100016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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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線 語音 通信 方法 | ||
1.一種無線語音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手持機所在的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將所述第一手持機通過公共信道發送的語音通信請求信息發送給地面中心站;
所述地面中心站根據接收的所述語音通信請求信息,判斷是否允許建立通信連接,若不允許,則向所述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發送拒絕建立語音通信連接信息,語音通信失敗;否則,將接收到的所述語音通信請求信息發送給第二手持機所在的第二無線節點接入分站;
所述第二無線節點接入分站接收到所述語音通信請求信息后,與所述第二手持機建立語音通信信道連接,并向所述地面中心站發送語音通信請求應答信息;
所述地面中心站將接收到的所述語音通信請求應答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
所述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接收到所述語音通信請求應答信息后,與所述第一手持機建立語音通信信道連接;
所述第一手持機與所述第二手持機建立語音通信連接,進行通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手持機所在的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將所述第一手持機通過公共信道發送的語音通信請求信息發送給地面中心站,包括:
在要求進行語音通信時,所述第一手持機對所述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的ID查詢過程進行響應,并返回響應信息;
所述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接收所述響應信息,通過公共信道詢問所述第一手持機的通信對象信息;
所述第一手持機將所述通信對象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所述通信對象信息攜帶有第二手持機的ID信息;
所述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接收所述通信對象信息,并將該信息與所述第一手持機的ID信息、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的IP地址信息一同發送給地面中心站。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手持機對所述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的ID查詢過程進行響應之前,還包括所述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向所述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內的所有手持機進行ID查詢。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手持機將所述通信對象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之后,所述第一手持機將一直等待所述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發送語音通信請求應答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無線節點接入分站接收到所述語音通信請求信息后,與所述第二手持機建立語音通信信道連接,并向所述地面中心站發送語音通信請求應答信息,包括:
所述第二無線節點接入分站根據接收到所述語音通信請求信息,通過公共信道向所述第二手持機發送詢問信息;
所述第二無線節點接入分站判斷所述第二手持機是否允許建立通信連接,若不允許,則返回通信建立失敗信息;否則,向所述第二手持機發送建立語音通信信道所用的頻點信息;
所述第二手持機根據接收到的所述頻點信息,設置語音通信模塊,并向所述第二無線節點接入分站返回設置成功信息;
所述第二無線節點接入分站接收到所述設置成功信息后,根據所述頻點信息設置語音通信模塊,建立語音信道;
所述第二無線節點接入分站向所述地面中心站返回語音通信請求應答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接收到所述語音通信請求應答信息后,與所述第一手持機建立語音通信信道連接,包括:
所述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將接收到的語音通信請求應答信息和通信所用的頻點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一手持機;
所述第一手持機根據接收到的頻點信息,設置語音通信模塊,并向所述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返回設置成功信息;
所述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接收到所述設置成功信息后,根據所述頻點信息設置語音通信模塊,建立語音信道。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返回通信建立失敗信息,包括:
所述第二無線節點接入分站向所述地面中心站發送所述通信建立失敗信息;
所述地面中心站向所述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發送所述通信建立失敗信息;
所述第一無線節點接入分站通過公共信道向所述第一手持機發送所述通信建立失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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