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摩托車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111132.1 | 申請日: | 2007-06-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85637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2-12 |
| 發明(設計)人: | 山本佳明;西田和洋 | 申請(專利權)人: | 雅馬哈發動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2K11/00 | 分類號: | B62K11/00;B62J39/00;B60K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東方億思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柳春雷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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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摩托車 | ||
1.一種摩托車,包括發動機單元、后輪、車身框架和后減振器,其中所述后輪支撐在所述發動機單元上,所述車身框架支撐所述發動機單元以使所述發動機單元能夠垂直擺動,所述后減振器置于所述發動機單元和所述車身框架之間,
其中,所述發動機的一部分支撐在所述車身框架上,繞所述車身框架的發動機單元支撐部分擺動,并且
第一彈性部件設置在第一連接部和第二連接部中的至少一個上,所述第一連接部將所述后減振器和所述發動機單元彼此連接以使它們能夠轉動,所述第二連接部將所述后減振器和所述車身框架彼此連接以使它們能夠轉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其中,所述發動機單元包括平衡器機構,所述平衡器機構包括平衡器軸,并且抑制由于原慣性力而引起的發動機振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摩托車,其中,所述發動機單元包括具有曲軸的曲柄機構,
由所述曲軸旋轉所產生的原慣性力包括旋轉分量和平動分量,所述旋轉分量旋轉并且其大小恒定,所述平動分量的方向固定并且其大小隨著所述曲軸的旋轉而變化,
由力偶引起的加速度和由所述曲軸的原慣性力的平動分量引起的加速度在所述發動機的被支撐在所述車身框架上的那部分處彼此方向大致相反并且大小大致相同,所述力偶是由所述曲軸的旋轉所產生的原慣性力的旋轉分量與由所述平衡器軸的旋轉所產生的慣性力平衡而產生的。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其中,所述發動機單元通過第二彈性部件支撐在所述車身框架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其中,所述發動機單元的被支撐部分設置在曲軸箱上,所述曲軸箱支撐所述發動機單元的所述曲軸。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其中,所述第一彈性部件僅僅設置在所述第一連接部和第二連接部中的一個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其中,滾針軸承設置在所述第一連接部上,所述第一彈性部件設置在所述第二連接部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其中,所述第一彈性部件包括外筒、內筒和彈性體,其中,所述外筒固定到所述后減振器的端部,所述內筒由設在配合部件上的連接銷可樞轉地支撐,所述彈性體固定地置于所述內筒和所述外筒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其中,所述后減振器僅僅置于所述發動機單元和所述車身框架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其中,所述發動機單元支撐在所述車身框架上,且其氣缸軸線向前傾斜,并且所述后減振器布置成其軸向大致平行于所述氣缸軸線。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摩托車,其中,所述發動機單元位于所述氣缸軸線下方的部分支撐在所述車身框架上,并且所述后減振器布置在所述發動機單元的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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