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污水處理和再利用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99704.9 | 申請日: | 2007-05-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14498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2-03 |
| 發明(設計)人: | 潘志平;許啟明;駱平;孔薈;馬效賢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恩菲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3/12 | 分類號: | C02F3/12;C02F7/00;C02F3/32;C05F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德恒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宋合成 |
| 地址: | 100038***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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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污水處理 再利用 系統 | ||
1、一種污水處理和再利用系統,包括:
粗濾裝置,該粗濾裝置用于濾除來自于污水源的污水中的大尺寸固體垃圾;
細濾裝置,該細濾裝置用于濾除經過粗濾裝置處理后的污水中的小尺寸固體垃圾;
曝氣池,該曝氣池用于接收和容納經過細濾裝置處理后的污水,以便使所述污水在其中曝氣,從而去除污水中影響環境的部分有機物;
沉淀池,該沉淀池用于接收和容納來自于曝氣池的污水,所述污水在沉淀池中沉淀,以便沉淀出污水中的污泥且沉淀出的清水位于污泥的上面,其中沉淀出的污泥的一部分返回到曝氣池;
蓄水庫,該蓄水庫用于接收、容納和儲存來自于沉淀池的清水;和
儲泥庫,該儲泥庫用于接收、容納和儲存來自于沉淀池的剩余污泥,以便所述剩余污泥在其中自然發酵。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處理和再利用系統,其中所述粗濾裝置為粗格柵。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污水處理和再利用系統,其中所述細濾裝置為細格柵。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污水處理和再利用系統,進一步包括鼓風機,所述鼓風機用于向曝氣池內鼓風,以便增強污水在曝氣池內的曝氣效果。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污水處理和再利用系統,其中在所述沉淀池中沉淀出的污泥按進入曝氣池的污水量的50%回流到所述曝氣池內,而剩余的污泥輸送到所述儲泥庫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污水處理和再利用系統,進一步包括提升泵池,用于接收和容納經過粗濾格柵處理后的污水,從而將經過粗濾格柵處理后的污水提升到預定高度,以便粗濾后的污水能夠通過重力自流過細格柵。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處理和再利用系統,其中所述蓄水庫中的清水用于農田灌溉,植物綠化,或土壤改良。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處理和再利用系統,其中所述蓄水庫中的清水利用其中利用水中的微生物、水生生物和水生植物被進一步自然去除清水中影響環境的有機物,以便得到更加清潔的污水。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處理和再利用系統,其中儲存在所述儲泥庫中的污泥在其中經過自然發酵用作肥料。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污水處理和再利用系統,其中所述肥料用于農田施肥,植樹綠化,或土壤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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