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碳纖維復合樹脂材料及其制造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097990.5 | 申請日: | 2007-04-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62993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0-31 |
| 發明(設計)人: | 野口徹;曲尾章;遠藤守信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信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8L63/00 | 分類號: | C08L63/00;C08K7/06;B29C7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余剛;李丙林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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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碳纖維 復合 樹脂 材料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種碳纖維復合樹脂材料的制造方法,包括:
第一混合工序(a),在環氧化彈性體中混合環氧樹脂得到第一混合物;
第二混合工序(b),在所述第一混合物中混合平均直徑為20~200nm、且平均長度為5~20μm的氣相生長碳纖維,得到分散有氣相生長碳纖維的第二混合物;以及
使所述第二混合物固化的工序(c),
其中,在所述工序(c)之前,在所述第一混合工序(a)、所述第二混合工序(b)中或所述第二混合工序(b)之后中的任一添加用于固化所述環氧樹脂的固化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碳纖維復合樹脂材料的制造方法,其中:將所述碳纖維復合樹脂材料中的所述環氧化彈性體、所述環氧樹脂和所述環氧樹脂的固化劑合在一起得到的聚合物成分中的所述環氧化彈性體的含有率為10~40重量%。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碳纖維復合樹脂材料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氣相生長碳纖維是用下式(1)定義的彎曲指數的平均值為5~15的剛性纖維,
彎曲指數=Lx÷D????(1)
Lx:氣相生長碳纖維的未彎曲的直線部分的長度
D:氣相生長碳纖維的直徑。
4.一種碳纖維復合樹脂材料,其中:
在通過固化劑固化的環氧樹脂的基體中包括環氧化彈性體和平均直徑為20~200nm、且平均長度為5~20μm的氣相生長碳纖維;
30℃下的動態彈性率(E’)大于等于30GPa。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碳纖維復合樹脂材料,其中:所述動態彈性率(E’)大于等于40GPa。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碳纖維復合樹脂材料,其中:斷裂伸長率大于等于4%。
7.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碳纖維復合樹脂材料,其中:所述碳纖維復合樹脂材料中的所述環氧化彈性體、所述環氧樹脂和所述環氧樹脂的固化劑合在一起得到的聚合物成分中的所述環氧化彈性體的含有率為10~40重量%。
8.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碳纖維復合樹脂材料,其中:所述環氧化彈性體使用脈沖法NMR、利用哈恩回波法在30℃下測定的、未交聯體中的網絡成分的自旋-自旋馳豫時間(T2n)為100至3000μ秒。
9.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碳纖維復合樹脂材料,其中:所述氣相生長碳纖維是用下式(1)定義的彎曲指數的平均值為5~15的剛性纖維,
彎曲指數=Lx÷D????(1)
Lx:氣相生長碳纖維的未彎曲的直線部分的長度
D:氣相生長碳纖維的直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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