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耦合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096719.X | 申請日: | 2007-04-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51759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0-10 |
| 發明(設計)人: | 托馬斯·拉夫;馬爾桑·雷伊曼;達尼埃爾·希爾特;約瑟夫·鮑姆格特納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J7/00 | 分類號: | H02J7/00;H01R3/00;H01M2/20;B25F5/0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侯鳴慧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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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耦合 裝置 | ||
1.用于使供電單元(10)與充電裝置(20)電耦合的裝置,其中, 所述供電單元是用于無電纜的電器具的供電單元,供電單元(10)安 置在殼體(11)內,在該殼體中安置至少一個可通過充電裝置(20) 充電的蓄電池,該供電單元(10)以及充電裝置(20)分別具有至少 一個第一和第二接觸件(41,42,45),其中,供電單元(10)的第 一和第二接觸件(45)與充電裝置(20)的第一和第二接觸件(41, 42)構成所述用于使供電單元(10)與充電裝置(20)電耦合的裝置 并且這樣共同作用,使得只在供電單元(10)在充電裝置(20)中處 于確定的最終位置中時進行充電過程,其特征在于,充電裝置(20) 的至少一個第一接觸件(41)與充電裝置(20)的第二接觸件(42) 相比突出地設置或者供電單元(10)的至少一個第一接觸件(45)與 供電單元(10)第二接觸件(45)相比突出地設置,并且,充電裝置 (20)或供電單元(10)的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接觸件(41)是彈性的 接觸件(41)。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使供電單元(10)與充電裝置(20) 電耦合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供電單元(10)的第一和第二接觸 件(45)只在所述最終位置中完全接觸充電裝置(20)的第一和第二 接觸件(41,42)。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使供電單元(10)與充電裝置(20) 電耦合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充電裝置(20)或供電單元(10)的至 少一個與充電裝置(20)或供電單元(10)的第二接觸件(42)相比 突出設置的第一接觸件(41)具有彈性,該彈性這樣設計,使得只在 所述最終位置中供電單元(10)和充電裝置(20)的對應第二接觸件 (45)相互接觸。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使供電單元(10)與充電裝置(20) 電耦合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器具(30)是手持式工具機。
5.電器具,包括如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用于使供電單元(10) 與充電裝置(20)電耦合的裝置。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器具是手持 式工具機。
7.供電單元,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用于使供電單元 (10)與充電裝置(20)電耦合的裝置。
8.充電裝置,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用于使供電單元 (10)與充電裝置(20)電耦合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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