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線性驅動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96694.3 | 申請日: | 2007-04-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59140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0-24 |
| 發明(設計)人: | G·戈默爾;R·斯特勞布 | 申請(專利權)人: | 費斯托合資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5B15/14 | 分類號: | F15B15/14;B29C49/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曹若;趙辛 |
| 地址: | 德國埃***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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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線性 驅動 裝置 | ||
1.線性驅動裝置,具有氣動的線性驅動器(10),該線性驅動器具有在驅動器殼體(2)中使兩個工作室(12a,12b)彼此隔開的驅動單元(13),該驅動單元可通過受控的壓縮空氣加載從至少一個起始位置起線性地移動到至少一個行程終端位置中,并且該線性驅動器裝備有阻尼機構(35),在達到至少一個行程終端位置之前的阻尼階段期間,這些阻尼機構可使從當前出流側的工作室(12a)中排出的空氣的出流率下降,以便使驅動單元(13)制動,其特征在于:該出流側的工作室(12a)連接在附加于阻尼機構(35)存在的并且與所述阻尼機構無關地工作的壓力限制閥機構(47)上,只有從達到在該出流側的工作室(12a)中存在的預確定的最低壓力開始,壓力限制閥機構才引起所述出流側的工作室(12a)的排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性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壓力限制閥機構(47)的動作閾值是可調節的。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線性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壓力限制閥機構(47)包括被彈性加載地預緊在關閉位置中的截止閥機構(53),只有當在該出流側的工作室(12a)中積聚的空氣壓力達到由彈簧調節力預給定的最低壓力時,該截止閥機構才打開并且允許連接的出流側的工作室(12a)進行排氣。
4.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線性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將截止閥機構(53)預緊在關閉位置中的彈簧調節力是可調節的。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線性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壓力限制閥機構(47)與該線性驅動器(10)組合成一個組件。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線性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不僅在阻尼階段期間而且在阻尼階段之外從驅動單元(13)排出的空氣流入到控制通道(18a)中,壓力限制閥機構(47)連接在該控制通道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線性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線性驅動裝置設置方向預給定閥裝置(23),該方向預給定閥裝置控制所述兩個工作室(12a,12b)的壓縮空氣加載并且因此控制驅動單元(13)的運動方向。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線性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方向預給定閥裝置(23)與線性驅動器(10)組合成一個組件。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線性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方向預給定閥裝置(23)能將至少一個排氣通道(45)與這些工作室之一(12a)相連接,其中,壓力限制閥機構(47)被接入到該排氣通道(45)的走向中。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線性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壓力限制閥機構(47)與止回閥(48)并聯,該止回閥允許壓縮空氣流入到所對應的工作室(12a)中并且禁止壓縮空氣反向流動。
11.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線性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構造所述阻尼機構(35),使得當驅動單元(13)從其起始位置起向著所對應的行程終端位置靠近直到阻尼開始位置時,這些阻尼機構在驅動單元(13)的相關的行程方向上起作用,其中,該驅動單元(13)從達到阻尼開始位置起并且在隨著阻尼開始位置開始的阻尼階段期間將之前與出流側的工作室(12a)連接的主通道(36)與出流側的工作室(12a)隔開,使得排出的空氣僅可通過繞過主通道(36)的節流通道(42)到達壓力限制閥機構(47)。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線性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在出流側的工作室(12a)與配置給該工作室的主通道(36)之間的過渡區域中設有固定在殼體上的密封圈(38),驅動單元(13)在阻尼階段期間用活塞狀的封閉機構(44)密封地沉入到該密封圈中,以便阻止出流側的工作室(12a)與主通道(36)之間的流體連接。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線性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在節流通道(42)的走向中接入可調節的節流裝置(43)。
1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線性驅動裝置,在制造塑料容器時,該線性驅動裝置用于拉伸-吹氣-過程。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線性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塑料容器是塑料飲料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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