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直下式背光模塊及應用其的液晶顯示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91602.2 | 申請日: | 2007-04-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81319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0-08 |
| 發明(設計)人: | 藍文錦;劉懿漢 | 申請(專利權)人: | 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F1/13357 | 分類號: | G02F1/13357;G02F1/133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陶鳳波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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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直下式 背光 模塊 應用 液晶 顯示裝置 | ||
1.?一種直下式背光模塊,至少包括:
背框模塊,包括多個支架,其中這些支架組設成一框架;
光源,設于該背框模塊之上;
反射片,設于該背框模組與該光源之間;
漫射板,設于該光源之上;以及
光學膜片組,設于該漫射板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塊,還至少包括背光模塊前框,壓設在該光學膜片組的外緣上,并與該背框模塊結合。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塊,其中該背框模塊還包括至少一補強支架設于該框架中,且該補強支架的兩端分別與該框架的這些支架中相對兩者接合。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塊,其中該補強支架的材料為金屬。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塊,其中該背框模塊還至少包括多個補強支架設于該框架中,且每一這些補強支架的兩端分別與該框架的這些支架中相對兩者接合,且這些支架中與這些補強支架并列且相鄰的至少一者與相鄰的這些補強支架接合。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塊,其中該背框模塊還至少包括承載板,設于該框架上,并與該框架接合。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塊,其中該承載板為波浪板。
8.?一種液晶顯示裝置,至少包括:
直下式背光模塊,至少包括;
背框模塊,包括多個支架,其中這些支架組設成一框架;以及
光源,設于該背框模塊之上;
反射片,設于該背框模組與該光源之間;
漫射板,設于該光源之上;以及
光學膜片組,設于該漫射板上;以及
液晶面板模塊,設于該直下式背光模塊之上。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中該直下式背光模塊還至少包括背光模塊前框,壓設在該光學膜片組的外緣上,并與該背框模塊結合。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還至少包括前框,壓設于該液晶面板模塊的外緣上。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中該背框模塊還包括至少一補強支架設于該框架中,且該補強支架的兩端分別與該框架的這些支架中相對兩者接合。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中該背框模塊還至少包括多個補強支架設于該框架中,且每一這些補強支架的兩端分別與該框架的這些支架中相對兩者接合,且這些支架中與這些補強支架并列且相鄰的至少一者與相鄰的這些補強支架接合。
13.?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中該背框模塊還至少包括承載板,設于該框架上,并與該框架接合。
14.?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中該承載板為波浪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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