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壓縮空氣制造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091345.2 | 申請日: | 2007-03-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05175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1-16 |
| 發明(設計)人: | 長谷征和;松田洋幸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日立產機系統 |
| 主分類號: | F04C28/08 | 分類號: | F04C28/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紀凱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龍淳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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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壓縮空氣 制造 設備 | ||
1.一種壓縮空氣制造裝置,包括壓縮空氣的壓縮機、驅動所述壓縮機的電動機、以及對所述電動機的旋轉速度進行可調控制的變換器,其特征在于,具有:
排出壓力變更模塊,根據所述電動機的旋轉速度計算連接在所述壓縮機排出側的空氣排出系統的壓力損失,并據此,以使所述空氣排出系統下游側位置的末端壓力處于規定范圍內的方式變更所述空氣排出系統上游側位置的所述壓縮機的排出壓力的控制范圍;
壓力檢測模塊,對所述空氣排出系統上游側位置的所述壓縮機的排出壓力進行檢測;以及
旋轉速度控制模塊,以使由所述壓力檢測模塊檢測出的所述壓縮機的排出壓力處于已由所述排出壓力變更模塊變更的控制范圍內的方式,通過所述變換器對所述電動機的旋轉速度進行可調控制。
2.一種壓縮空氣制造裝置,包括壓縮空氣的多個壓縮機、分別驅動所述多個壓縮機的多個電動機、以及臺數控制模塊,其通過變換器對對應的所述電動機的旋轉速度進行可調控制而使作為所述多個壓縮機中任一個的第一壓縮機運轉,同時,能夠將除此以外的第二壓縮機切換成以對應的所述電動機的旋轉速度為上限值而運轉的全負荷運轉狀態或停止狀態,該壓縮空氣制造裝置的特征在于,具有:
排出壓力變更模塊,根據對應于所述第一壓縮機的所述電動機的旋轉速度以及對應于所述第二壓縮機的所述電動機的旋轉速度對連接在所述第一以及第二壓縮機的排出側的空氣排出系統的壓力損失進行計算,并據此,以使所述空氣排出系統下游側位置的末端壓力處于規定范圍內的方式變更所述空氣排出系統上游側位置的所述第一壓縮機的排出壓力的控制范圍;
壓力檢測模塊,對所述空氣排出系統上游側位置的所述第一壓縮機的排出壓力進行檢測;以及
旋轉速度控制模塊,以使由所述壓力檢測模塊檢測出的所述第一壓縮機的排出壓力處于已由所述排出壓力變更模塊變更的控制范圍內的方式,通過所述變換器對與所述第一壓縮機對應的所述電動機的旋轉速度進行可調控制。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示的壓縮空氣制造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空氣排出系統具有壓力損失特性隨時間變化的輔助器件類,所述排出壓力變更模塊根據所述輔助器件類的壓力損失特性隨時間的變化修正所述空氣排出系統的壓力損失。
4.如權利要求2所示的壓縮空氣制造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空氣排出系統具有:能夠向各供給目的地分別供給將從各壓縮機排出的壓縮空氣的多個供給系統;與所述多個供給系統連通的連通配管;以及可關閉所述連通配管的開關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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