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學傳感器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89819.X | 申請日: | 2007-04-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63656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0-31 |
| 發明(設計)人: | U·貝克斯;A·凱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TRW車輛電氣與零件有限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21/41 | 分類號: | G01N21/41;B60S1/0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范莉 |
| 地址: | 德國拉多***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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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學 傳感器 裝置 | ||
1.一種光學傳感器裝置(10、10′),它能夠與窗格玻璃(14)連接,特別是與汽車的風擋連接,
該裝置包括傳感器單元(12),該傳感器單元有發射器(26)、接收器(28)和光電導體結構,該光電導體結構有與發射器(26)相關聯的第一菲涅耳透鏡(42)和與接收器(28)相關聯的第二菲涅耳透鏡(44),
其特征在于:菲涅耳透鏡(42、44)布置成這樣,從發射器(26)發出的發散光束(34)通過第一菲涅耳透鏡(42)而平行定向,并作為平行光束(34a)進入窗格玻璃(14),同時基本不再偏轉;
平行光束(34a)在窗格玻璃(14)中至少一次反射之后作為平行光束(34b)而從窗格玻璃(14)中出來;以及
光束(34b)通過第二菲涅耳透鏡(44)而作為收斂光束撞上接收器(2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傳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菲涅耳透鏡(42、44)構成和布置成這樣,平行光束(34a、34b)分別以大約45°角(α、β)進入窗格玻璃(14)或從窗格玻璃中出來。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學傳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兩個菲涅耳透鏡(42、44)彼此鏡像對稱。
4.根據前述任意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光學傳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兩個菲涅耳透鏡(42、44)布置成彼此相鄰且形成為一件。
5.根據前述任意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光學傳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兩個菲涅耳透鏡(42、44)形成于板(30)中,該板(30)的前側面(38)有菲涅耳臺階(40),且該板(30)布置得使得板(30)的前側面(38)朝著發射器(26)或接收器(28)。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光學傳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板(30)的后側面(36)基本扁平,并朝著窗格玻璃(14)。
7.根據前述任意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光學傳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光電導體結構通過連接器(32)而安裝在窗格玻璃(14)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學傳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連接器(32)由透明、彈性且基本扁平的介質而形成。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學傳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連接器有剛性元件,該剛性元件有朝著窗格玻璃(14)的后側面和朝著光電導體結構的前側面,后側面基本扁平,而前側面有連接區域,該連接區域形成得垂直于光束(34a、34b)的平行方向。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光學傳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光電導體結構有與連接器(32)的剛性元件的前側面相適應的后側面。
11.根據前述任意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光學傳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發射器(26)和接收器(28)布置在印刷電路板(24)上,該印刷電路板(24)定向成基本平行于窗格玻璃(14)。
12.根據前述任意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光學傳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裝置包括偶數個傳感器單元(12)和一個估計單元,對由各對傳感器單元(12)的接收器(28)發出的兩個信號在估計單元中進行減法運算。
13.根據前述任意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光學傳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附加的日光傳感器單元(48)裝于傳感器裝置(10′)的殼體(22)中,日光傳感器單元(48)有光接收器(50)和光電導體結構,該光電導體結構還有另一菲涅耳透鏡,該菲涅耳透鏡將來自環境的確定區域(52)的光顯示在光接收器(50)上。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光學傳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另一菲涅耳透鏡以及第一和第二菲涅耳透鏡(42、44)中的至少一個形成于相同平面(30)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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