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連接單元和具有該連接單元的電子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087704.7 | 申請日: | 2007-03-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02654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1-09 |
| 發明(設計)人: | 金泰相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5K7/02 | 分類號: | H05K7/02;H05K7/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王冉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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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連接 單元 具有 電子 裝置 | ||
1.一種電子裝置,具有鍵盤和設置在鍵盤后部的印刷電路板,該電子裝置包括:
殼體,該殼體支撐鍵盤和印刷電路板;和
連接單元,該連接單元連接鍵盤和印刷電路板,該連接單元包括:
第一連接構件,在鍵盤和殼體連在一起時該第一連接構件連接到鍵盤上,以距安裝于印刷電路板上的電子元件一定距離,
中間桿,該中間桿包括:
設置在其第一側的第一連接部,該第一連接部可選擇地連接到第一連接構件上;和
設置在其第二側的第二連接部,并且
第二連接構件與中間桿的第二連接部相連接,以連接鍵盤和殼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
第一連接構件包括筆式螺母;和
第二連接構件包括筆式螺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
中間桿的第一連接部包括內螺紋和外螺紋之一;和
中間桿的第二連接部包括內螺紋和外螺紋之一。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中間桿還包括:
形成于第二連接部的端部的連接槽。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殼體包括:
前殼體,該前殼體設置于鍵盤后部,帶有筆式螺母貫穿的螺母通孔;
后殼體,該后殼體與鍵盤和前殼體連接,以使印刷電路板夾在其間。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
印刷電路板包括中間桿貫穿的桿通孔,和
后殼體包括筆式螺栓貫穿的螺栓通孔。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電子裝置包括便攜計算機。
8.一種電子裝置的連接單元,該電子裝置具有鍵盤、設置在鍵盤后部的印刷電路板、支撐鍵盤和印刷電路板的殼體、連接鍵盤和殼體的連接單元,該連接單元包括:
第一連接構件,當鍵盤和殼體連在一起時該第一連接構件連接鍵盤,以距安裝于印刷電路板的電子元件一定距離;
中間桿,該中間桿包括:
設置在其第一側的第一連接部,該第一連接部可選擇地連接到第一連接裝置上;和
設置在其第二側的第二連接部,且
第二連接構件與中間桿的第二連接部相連接,以連接鍵盤和殼體。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連接單元,其中:
第一連接構件包括筆式螺母;和
第二連接構件包括筆式螺栓。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連接單元,其中:
中間桿的第一連接部包括內螺紋和外螺紋之一;和
中間桿的第二連接部包括內螺紋和外螺紋之一。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連接單元,其中,中間桿還包括:
形成于第二連接部的端部的連接槽。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連接單元,其中,所述殼體包括:
前殼體,該前殼體設置于鍵盤后部,帶有筆式螺母貫穿的螺母通孔;
后殼體,該后殼體與鍵盤和前殼體連接,以使印刷電路板夾在其間。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連接單元,其中
印刷電路板包括中間桿貫穿的桿通孔;而
后殼體包括筆式螺栓貫穿的螺栓通孔。
14.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連接單元,其中,所述電子裝置包括便攜計算機。
15.一種具有鍵盤和印刷電路板的電子裝置的連接單元,連接單元包括:
第一連接構件,該第一連接構件可拆卸地連接到鍵盤上,以使鍵盤距印刷電路板一定距離;和
第二連接構件,該第二連接構件可拆卸地連接到第一連接構件上,以連接鍵盤和殼體。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連接單元,其中:
第一連接構件和第二連接構件在與印刷電路板相交的一點連接在一起。
17.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連接單元,其中,第一連接構件包括:
包括內螺紋和外螺紋之一的第一連接部;和
包括內螺紋和外螺紋之一的第二連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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