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可拆卸地安裝在框架內的主體的真空吸塵器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79189.8 | 申請日: | 2007-0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91631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2-26 |
| 發明(設計)人: | 劉東勛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光州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47L5/12 | 分類號: | A47L5/12;A47L9/00;A47L9/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鴻禧;韓素云 |
| 地址: | 韓國光***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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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可拆卸 安裝 框架 主體 真空 吸塵器 | ||
1、一種真空吸塵器,包括:
主體,具有灰塵收集器和真空電機;
吸塵器框架,主體可拆卸地安裝到所述吸塵器框架中;
主刷組件,連接到吸塵器框架的下端;
柔性軟管和副刷組件,連接到主體上,
其中,主體還設置有行進輪和支撐構件,
其中,當主體被安裝到吸塵器框架中時,通過將外部空氣吸入主刷組件可執行立式清潔操作,當主體從吸塵器框架拆卸下來時,可通過使用行進輪和支撐構件來移動主體,并且可通過由副刷組件吸入外部空氣來執行罐式清潔操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中,主體還包括長度可調節的伸縮把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中,行進輪包括安裝在主體的下端的兩個行進輪。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中,吸塵器框架還包括底板和鎖定構件,所述底板用于固定主體的下端,所述鎖定構件用于鎖定主體的側表面。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中,底板形成有一對輪插入槽和凹槽,兩個行進輪插入所述一對輪插入槽中,支撐構件插入所述凹槽中。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中,支撐構件包括兩個支撐構件,其中,底板包括兩個凹槽,所述兩個支撐構件插入所述兩個凹槽中。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中,吸塵器框架還包括用于固定主體的下端的底板和用于鎖定主體的側表面的鎖定構件。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中,底板形成有輪插入槽和凹槽,行進輪插入所述輪插入槽中,支撐構件插入所述凹槽中。
9、一種真空吸塵器,包括:
主體,具有下端和副刷組件,所述下端包括一對行進輪和至少一個支撐構件;
吸塵器框架,具有底板和主刷組件,所述底板包括一對輪插入槽和凹槽,
其中,針對立式清潔操作,外部空氣從主刷組件被吸入,并且主體安裝在吸塵器框架的底板上,使得所述一對行進輪被容納在所述一對輪插入槽中,并且所述支撐構件被容納在所述凹槽中,
其中,針對罐式清潔操作,外部空氣從副刷組件被吸入,并且主體從吸塵器框架拆卸下來,從而主體通過使用所述一對行進輪可移動。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中,主體還包括長度可調節的伸縮把手。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中,吸塵器框架還包括用于鎖定主體的側表面的鎖定構件。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中,支撐構件包括兩個支撐構件,其中,底板包括兩個凹槽,所述兩個支撐構件被容納在所述兩個凹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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