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重置移動終端出廠狀態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76898.0 | 申請日: | 2007-09-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84036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3-11 |
| 發明(設計)人: | 林兆驥;熊瑋;戴馳;李會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Q7/32 | 分類號: | H04Q7/32;H04Q7/3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永杰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曹建軍 |
| 地址: | 518057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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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重置 移動 終端 出廠 狀態 方法 | ||
1、一種重置移動終端出廠狀態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終端管理實體接收到針對移動終端重置到出廠狀態的申請;
步驟二、終端管理實體對申請人進行鑒權,鑒權通過后授權終端管理服務器對移動終端進行遠程出廠狀態重置;
步驟三、終端管理服務器通過查詢終端信息數據庫獲取移動終端的信息,并根據查詢到的信息選擇通信協議/機制向移動終端發出出廠狀態重置指令;
步驟四、移動終端對指令進行鑒權,鑒權通過后對指令中包含的數據范圍和類型進行定位;
步驟五、移動終端根據已定位的數據范圍和類型實施出廠狀態重置。
2、權利要求1所述的重置移動終端出廠狀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管理實體是獨立的運營商客服系統或業務管理平臺。
3、權利要求1所述的重置移動終端出廠狀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終端管理實體通過電話或短信方式接受申請。
4、權利要求1所述的重置移動終端出廠狀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二中的鑒權是通過核對ID號、密碼,或通過申請人端和終端管理實體各自的安全證書進行相互認證。
5、權利要求1所述的重置移動終端出廠狀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三中獲取移動終端的信息,是指獲取移動終端的國際移動用戶標識、國際移動設備標識信息、終端型號和終端能力信息。
6、權利要求5所述的重置移動終端出廠狀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終端的信息是終端管理服務器通過參數采集、用戶自行填報或管理員手工維護等方式記錄的。
7、權利要求1所述的重置移動終端出廠狀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三中的通信協議/機制是指無連接的消息、非結構化補充數據業務、超文本傳輸協議或開放移動聯盟設備管理。
8、權利要求1所述的重置移動終端出廠狀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四中的數據范圍和類型包括電話簿、短消息、應用軟件配置參數、相冊、記事本、備忘錄。
9、權利要求1至8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重置移動終端出廠狀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終端指移動終端設備;或者指移動終端設備以及所述移動終端設備攜帶的用戶識別模塊卡、用戶識別應用發展工具卡、存儲卡中的至少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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