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垃圾焚燒飛灰處理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74224.7 | 申請日: | 2007-04-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49533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0-10 |
| 發明(設計)人: | 龔佰勛;曹學義;姜宗順;吳立;陳德珍;王正宇;張清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市政環衛綜合處理廠 |
| 主分類號: | A62D3/33 | 分類號: | A62D3/33;A62D101/08;A62D101/43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中知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楊林 |
| 地址: | 518019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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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垃圾 焚燒 處理 方法 | ||
1、一種垃圾焚燒飛灰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往焚燒飛灰中加水形成灰/水混合體系。
(2)、往灰/水混合體系中加入無機藥劑溶液,攪拌均勻,使無機藥劑與飛灰中的重離子反應生成穩定的化合物。
(3)、將上述灰/水混合體系的PH值控制在8~11.5之間。
(4)、將灰/水混合體系多余的水分濾去后,加入水泥混合并制成可填埋或建筑上使用的成型制品。
(5)、將成型制品放置于濕度大于90%的室溫條件下養護3~28天。
以上所述的無機藥劑溶液的溶質是綠礬,綠礬質量是飛灰質量的1~19%。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飛灰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將三分之一以上的綠礬溶液加入到灰/水混合體系中反應0.5~10小時,再將剩余的加入灰/水混合體系中反應0.1~1小時。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飛灰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無機藥劑溶液的溶質用磷酸鹽或硫化鈉代替,其用量是每噸焚燒飛灰用100~1000mol磷酸鹽或50~625mol硫化鈉。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垃圾焚燒飛灰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磷酸鹽溶液或硫化鈉溶液與灰/水混合體系的反應時間為0.1~4小時。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垃圾焚燒飛灰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磷酸鹽為磷酸鈉或磷酸氫二鈉。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垃圾焚燒飛灰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水泥與飛灰的質量比為1∶9到9∶1。
7、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垃圾焚燒飛灰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無機藥劑穩定化步驟中所采用的液固質量比為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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