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由星型信任鏈支持的嵌入式平臺安全引導機制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053331.1 | 申請日: | 2007-09-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22937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2-13 |
| 發明(設計)人: | 張煥國;趙波;鄭鵬;常彬;俞婷;戰東元 | 申請(專利權)人: | 武漢大學 |
| 主分類號: | G06F21/00 | 分類號: | G06F21/00;G06F9/445 |
| 代理公司: | 湖北武漢永嘉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守仁 |
| 地址: | 43007***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信任 支持 嵌入式 平臺 安全 引導 機制 | ||
1.一種嵌入式平臺安全引導的機制,其特征是以星型信任鏈結構為支持的嵌入式平臺安全引導機制,設有獨立硬件TPM,作為整個嵌入式平臺的可信測量和控制器,嵌入式平臺作為從機,TPM使用硬連線控制嵌入式平臺的運行;TPM內部采用物理方式集成有可信計算根、可信存儲根和可信報告根,對其自身以及連接電路有良好的物理保護;嵌入式平臺啟動之前,TPM利用可信計算組織規范的星型信任鏈對Bootloader、OS分別進行完整性測量,并將該次完整性測量結果的報告與TPM中預先存儲的完整性測量報告比較后,決定其是否可信,只有被TPM判定為可信的代碼才能在嵌入式平臺上執行;TPM、Bootloader和OS分別是可信平臺模塊、嵌入式平臺引導程序和操作系統的英文縮寫。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嵌入式平臺安全引導的機制,其特征是與TPM中預先存儲的完整性測量報告比較后,若兩次值相同,則Bootloader或OS通過了可信根的完整性校驗,可認為其是可信的,校驗通過,TPM允許APP執行,即允許嵌入式平臺的運行;若不相同,則認為Bootloader或OS的完整性受到了破壞,校驗失敗,TPM不允許APP執行,即禁止嵌入式平臺的運行。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嵌入式平臺安全引導的機制,其特征是TPM禁止嵌入式平臺運行的過程是:
1)TPM啟動并嵌入式平臺上電之后,TPM將讀取存儲在嵌入式平臺存儲器中的Bootloader和OS數據,此時嵌入式平臺CPU處于空轉狀態;
2)TPM首先檢測Bootloader部分的程序,如果通過完整性驗證,則會繼續檢測OS部分;如果Bootloader沒有通過驗證,則TPM將禁止嵌入式平臺的運行,并以某種方式提示使用者;
3)如果對OS部分的完整性驗證也通過了,則認為當前的運行環境可信,TPM允許Bootloader、OS按照啟動順序相續在嵌入式平臺上運行。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嵌入式平臺安全引導的機制,其特征是合法用戶通過身份驗證之后,可信根將對要執行的程序進行檢測,僅當程序通過可信根的完整性測量時,才允許該程序被執行。
5.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嵌入式平臺安全引導的機制,其特征是嵌入式平臺在Bootloader和OS都通過TPM的完整性測量之后,再啟動;因此,TPM對于Bootloader和OS的測量順序不會影響嵌入式平臺的可信度。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嵌入式平臺安全引導的機制,其特征是TPM工作后,其工作日志存放在非可信存儲空間中。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嵌入式平臺安全引導的機制,其特征是可信存儲在物理上與嵌入式系統平臺是隔離的。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嵌入式平臺安全引導的機制,其特征是可信根與包括啟動引導程序、操作系統在內的各部件之間的信任關系呈星型結構,由可信根直接測量各個部件。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嵌入式平臺安全引導的機制,其特征是可信根不傳遞信任關系,因此沒有次級測量代理產生,也不會產生信任傳遞損失。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武漢大學,未經武漢大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710053331.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含有磷酸基的固體高分子電解質(復合)膜及其制造方法
- 下一篇:保管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