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輪胎二段成型胎坯翻轉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049851.5 | 申請日: | 2007-08-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72308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2-25 |
| 發明(設計)人: | 張忠明;李東平;孫保燕;許光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昊華南方(桂林)橡膠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13/18 | 分類號: | B66C13/18 |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持衡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歐陽波 |
| 地址: | 541004廣西壯***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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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輪胎 二段 成型 翻轉 裝置 | ||
1.一種輪胎二段成型胎坯翻轉裝置,其特征在于:
包括托盤(2)、托板(4)和翻轉機構;所述托盤(2)底面為平面,初 始狀態托盤(2)底面水平放置于底座(1),托盤(2)的承載面為與二段成 型胎坯(3)圓周相配合的弧形凹槽,凹槽的寬度等于或稍大于二段成型胎坯 (3)寬度,凹槽的橫截面底部曲線與二段成型胎坯橫截面的底部曲線相配合, 弧形凹槽的弧度為120~180度;托板(4)垂直于托盤(2)底面且與托盤(2) 凹槽的圓弧面的中心線垂直,托板(4)與托盤(2)的側面固定連接,托板 (4)背面固裝有支架(5),支架(5)固裝于平行于托板(4)的鉸軸(6), 鉸軸(6)可轉動地安裝于底座(1),托板(4)或托盤(2)與翻轉機構連接, 翻轉90度后托板(4)處于水平、托盤(2)底面為豎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輪胎二段成型胎坯翻轉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托盤(2)凹槽的深度等于或稍大于二段成型胎坯(3)外徑與內徑 之差的一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輪胎二段成型胎坯翻轉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托板(4)的長度和寬度等于或稍大于二段成型胎坯(3)外徑。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輪胎二段成型胎坯翻轉裝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翻轉機構為蝸輪蝸桿付(9),蝸桿與動力機構驅動連接,蝸輪軸與 托板(4)平行、安裝于底座(1),固定于蝸輪軸的蝸輪與蝸桿嚙合,曲柄(8) 一端固定于蝸輪軸,另一端與連桿(7)的一端鉸接,連桿(7)另一端與托 板(4)鉸接。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輪胎二段成型胎坯翻轉裝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翻轉機構為液壓缸(10),液壓缸(10)缸體固裝于底座(1)的空 腔內,缸體與水平面成銳角,其活塞桿頂端與托盤(2)底部鉸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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