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水葫蘆專用殺滅劑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049243.4 | 申請日: | 2007-06-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17587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2-10 |
| 發明(設計)人: | 涂登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四川鑫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N65/00 | 分類號: | A01N65/00;A01P13/02;A01N59/00 |
| 代理公司: | 南充三新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劉東 |
| 地址: | 610000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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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水葫蘆 專用 殺滅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除草劑,尤其涉及一種水葫蘆專用殺滅劑。
背景技術
眾所周知,水葫蘆是一個外來植物品物,是我國在當初為了解決飼料資源而引進的物種,引進后這一品種由于對我國的地理及氣候條件的適合,瘋狂的繁殖造成了對我國環境的極大危害,有水葫蘆生長的地方,河內不但魚類生物會發生死亡,而且河水也會發黑發臭,極其嚴重的影響了我國的環境。雖說一般對其處理采用人工打撈或者用機械粉碎,但仍存在著人工打撈上岸后長期存活,一但遇雨沖下河內立即復活,重新迅速繁殖造成危害,或機械粉碎根本不可能將其芽苞破碎,反而形成更大的污染源等問題,而使用藥物殺滅水葫蘆,至今未見世界上有成功的案例報道。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為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殺滅效果好,無毒副作用,無污染,施用方便的水葫蘆專用殺滅劑。其具體技術方案為:水葫蘆專用殺滅劑由A、B兩劑型組成,A類為水劑,其具體重量百分比組份為:波爾多液1000份,草木灰水600-2000份,B類為粉劑,其具體重量百分比組份為:食鹽300-800份,發泡劑150-400份。
所說的食鹽可以以工業用鹽為替代。
所說的發泡劑為各種洗衣粉或十二烷基苯磺酸鈉或十二烷基硫酸鈉或無亞硝胺。
使用本發明水葫蘆專用殺滅劑時,取A類水劑300克,B類粉劑100克混合攪勻,再兌水15公斤,混勻后用噴霧器將其噴灑在水葫蘆的葉面上即可。噴灑時選擇有陽光,氣溫高的時間效果更好。
從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可以看出,本發明水葫蘆專用殺滅劑配方中使用的成份都是無毒或低毒物質,經過噴灑稀釋和水中稀釋后,其濃度更低,從實驗效果看,在水葫蘆葉面上噴灑后,一般三至五天水葫蘆就會自然死亡,七至十五天就自動沉下水中自然分解成殘渣,不會出現水葫蘆死滅復燃現象。完全達到了本發明殺滅效果好,無毒副作用,無污染,施用方便的目的。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述:
實施例1,水葫蘆專用殺滅劑由A、B兩劑型組成,A類為水劑,其具體重量百分比組份為:波爾多液1000份,草木灰水600份,B類為粉劑,其具體重量百分比組份為:食鹽300份,發泡劑洗衣粉150份。
實施例2,水葫蘆專用殺滅劑由A、B兩劑型組成,A類為水劑,其具體重量百分比組份為:波爾多液1000份,草木灰水2000份,B類為粉劑,其具體重量百分比組份為:食鹽800份,發泡劑十二烷基苯磺酸鈉400份。
實施例3,水葫蘆專用殺滅劑由A、B兩劑型組成,A類為水劑,其具體重量百分比組份為:波爾多液1000份,草木灰水1300份,B類為粉劑,其具體重量百分比組份為:工業用鹽500份,發泡劑十二烷基硫酸鈉280份。
實施例4,水葫蘆專用殺滅劑由A、B兩劑型組成,A類為水劑,其具體重量百分比組份為:波爾多液1000份,草木灰水800份,B類為粉劑,其具體重量百分比組份為:工業用鹽400份,發泡劑無亞硝胺2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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