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采用碳分配和回火提高淬火鋼件機械性能的熱處理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45886.1 | 申請日: | 2007-09-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21955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2-13 |
| 發明(設計)人: | 徐祖耀;鐘寧;王曉東;李洪巖;金學軍;戎詠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交通大學 |
| 主分類號: | C21D1/18 | 分類號: | C21D1/18;C21D1/74;C21D11/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交達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王錫麟;王桂忠 |
| 地址: | 200240***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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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采用 分配 回火 提高 淬火 機械性能 熱處理 方法 | ||
1.一種采用碳分配和回火提高淬火鋼件機械性能的熱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將工件置于有保護氣氛或者真空加熱爐中,然后加熱使全部奧氏體化;
2)將步驟1)得到的工件初次淬入液體淬火介質中,根據淬火溫度的高低,將部分奧氏體向馬氏體轉變;
3)將步驟2)得到的工件再次上淬至250-450℃的介質中,并在此溫度下保溫,碳由馬氏體擴散至馬氏體之間的奧氏體中,使奧氏體富碳;
4)將步驟3)得到的工件淬至水中,獲得馬氏體和殘余奧氏體復相組織;
5)對于經上淬至250-450℃的介質并做100-1800s保溫處理的工件經水淬后,直接作為結構件使用,此時馬氏體基體中已析出細小彌散的共格碳化物;而對于上淬至250-450℃的介質做10-100s等溫處理的工件須進行低溫回火,回火溫度為150-250℃,回火時間100-1800s,使馬氏體基體中析出細小彌散的共格碳化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用碳分配和回火提高淬火鋼件機械性能的熱處理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保護氣氛為氮氣或氬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用碳分配和回火提高淬火鋼件機械性能的熱處理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液體淬火介質,是Sn-Bi、Pb-Sn、Pb-Bi液體、恒溫鹽浴和恒溫水浴。
4.根據權利要求1或者3所述的采用碳分配和回火提高淬火鋼件機械性能的熱處理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液體淬火介質,其溫度根據工件的成分選擇,具體為:根據Ms和Mf溫度及馬氏體轉變量與淬火溫度T的關系式Vm=1-exp[a(Ms-T)]得到獲得馬氏體時的淬火溫度,式中,Vm是馬氏體轉變量,Ms、Mf分別是馬氏體轉變開始溫度和終結溫度,T在Ms和Mf之間;a是與材料有關的系數,通過熱膨脹儀測定,液體淬火介質的溫度T對應于Vm=70%~90%的溫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用碳分配和回火提高淬火鋼件機械性能的熱處理方法,其特征是,步驟2)中,所述的初次淬火,對于含碳為0.15%-0.5%的鋼,淬火溫度為250℃-30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用碳分配和回火提高淬火鋼件機械性能的熱處理方法,其特征是,步驟2)中,所述的初次淬火,對于含碳量為0.5%-0.7%的鋼,淬火溫度為15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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