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手機實現商品遠程防偽的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45759.1 | 申請日: | 2007-09-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75091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5-07 |
| 發明(設計)人: | 柴春軼 | 申請(專利權)人: | 柴春軼 |
| 主分類號: | H04L29/08 | 分類號: | H04L29/08;H04Q7/32;G06K7/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1112上海市閔***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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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機 實現 商品 遠程 防偽 系統 | ||
1.一種手機實現商品遠程防偽的系統,它包括用戶手機和商品遠程防偽的網站。用戶手機供用戶讀取商品防偽標簽和登陸商品遠程防偽的網站,商品遠程防偽的網站提供商品防偽標簽等信息的數據庫。用戶通過手機讀取商品防偽標簽,再登陸該網站,或者用戶通過手機在該網站中手動輸入商品的防偽號碼,再通過網絡遠程驗證商品的真偽,用戶能立刻得知自己購買商品的真偽,這樣就實現手機商品遠程防偽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遠程防偽的網站,是指提供商品防偽標簽、商品的生產日期、生產廠家等信息的數據庫,當生產廠家決定采用本發明所涉及的商品防偽辦法后,通過一定的方法將這些產品信息錄入到這個網站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可以是一個廠家生產的一種或者多種商品,也可以是多個廠家生產的一種或者多種商品。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防偽標簽,可以是當前采用的一串字母數字等的組合、也可以是一維條碼、也可以是二維條碼,還可以是其它能表明商品真偽的信息數據。
5.考慮到當前手機使用的SIM卡(Subscriber?Identity?Module)或UIM卡(UserIdentity?Module)將來可能會用在別的電子產品(非手機)上,或者將來可能會出現脫離這兩種卡而采用別的方式來實現人們異地通話的設備,所以只要用戶直接或者間接使用含有這兩種卡的電子產品來實現商品遠程防偽,或者使用異地通話的設備來實現商品遠程防偽,也屬于本發明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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