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懸浮式揚水曝氣器裝置的結構和使用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45663.5 | 申請日: | 2007-09-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81171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3-11 |
| 發明(設計)人: | 陽清發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能正漁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7/00 | 分類號: | C02F7/00;C02F3/1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1700上海市青浦***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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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懸浮 揚水 曝氣器 裝置 結構 使用方法 | ||
1.一種懸浮式揚水曝氣器裝置由浮子(1)、氣液上升管(2)、曝氣器(或曝氣器組合體)(3)、揚水引流管(4)、下墜器(5)、和空氣釋放管(6)相互連接構成直通的管狀結構。其特征在于:浮子(1)、氣液上升管(2)、曝氣器(或曝氣器組合體)(3)、揚水引流管(4)、下墜器(5)、和空氣釋放管(6)相互連接構成直通的管狀結構。浮子(1)與氣液上升管(2)的管壁連接,氣液上升管(2)和揚水引流管(4)之間裝有橫截面稍小的曝氣器(或曝氣器組合體)(3),以利于水體向上流通流動。壓縮空氣經空氣釋放管(6)進入曝氣器(或曝氣器組合體)(3)生成小氣泡,曝氣器周圍或曝氣器組合體內部空隙中的水隨氣泡在氣液上升管(2)里進行氣液混合曝氣并揚升,由浸沒于水體表面的出液口流出。該裝置由浮子(1)懸浮,下墜器(5)與揚水引流管(4)底部連接,下墜器(5)下拉使懸浮式揚水曝氣器裝置豎直懸浮安裝于水中,通過引流管道給底部水體充氧并使下層水體向上揚升。
2.根據權力要求1所述:氣液上升管(2)、曝氣器(或曝氣器組合體)(3)、揚水引流管(4)、下墜器(5)、和空氣釋放管(6)相互連接構成直通的管狀結構。液體由揚水引流管(4)進入,經過曝氣器(或曝氣器組合體)(3)生成小氣泡,曝氣器周圍或曝氣器組合體內部空隙中的水隨氣泡在氣液上升管(2)里進行氣液混合曝氣并揚升,由浸沒于水體表面的出液口流出。
3.根據權力要求1所述:氣液上升管(2)、曝氣器(3)、揚水引流管(4)的剖面形狀包括三角形、矩形或圓形三種形狀。它們的剖面面積范圍包括1-20000平方厘米的任意面積。由具有1-4個支管的曝氣器(3)相互連接組成中空的曝氣器組合體,支管長度0-20厘米。
4.根據權力要求1所述:曝氣器(或曝氣器組合體)(3)的剖面形狀包括三角形、矩形、平行四邊形、梯形或圓形。曝氣器(3)表面的有小孔面板的面積大小范圍包括1-20000平方厘米的任意面積。曝氣器組合體放于圓管或方管或框柜結構中使用,由圓管或方管或框柜結構代替氣液上升管和揚水引流管。
5.根據權力要求1所述:曝氣器(或曝氣器組合體)(3)在液面下放置的深度包括0.2-3.5米的任意深度,可以單獨或組合在一起使用,組合使用時增加底層液體上浮的表面積,在出液管上口和進液管下口之間用隔板將液體分為上層和下層;也可多個放置于不同深度的液層中同時使用。
6.根據權力要求1所述:氣液上升管(2)的長度包括0.1-3.7米的任意長度,氣液上升管(2)上口包括高于液面0.2米,或彎曲后低于氣液混合器所在水平面0.1-10.0米任意位置。
7.根據權力要求1所述:揚水引流管(4)的長度包括0-20米任意長度,有利于深層液體上浮到液體表層。
8.根據權力要求1所述:懸浮式揚水曝氣器裝置的空氣釋放管(6)可以在曝氣器(3)的側面或上下表面的任何位置。
9.根據權力要求1所述:懸浮式揚水曝氣器裝置以壓力空氣為動力,由曝氣器(3)生成大小不同的氣泡,大小氣泡上浮,對氣液上升管(2)中的液體有推動曝氣混合的作用,同時對揚水引流管(4)中的液體有拉動作用,從而促使深層液體流向表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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