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未建或在建填埋場邊坡地下水的疏排處理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036114.1 | 申請日: | 2007-11-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48886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3-26 |
| 發明(設計)人: | 周玉蓮;劉石橋;顏學宏;吳利玲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冶長天國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19/20 | 分類號: | E02D19/20;E03F1/00 |
| 代理公司: | 湖南兆弘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趙洪 |
| 地址: | 410007***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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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在建 填埋場邊 坡地 下水 處理 結構 | ||
1.一種未建或在建填埋場邊坡地下水的疏排處理結構,在填埋場鋪設有防滲層(41),場底的防滲層(41)下修建有場底地下水疏排系統,其特征在于在填埋場邊坡(5)的防滲層(41)下布置有一邊坡地下水疏排系統,包括邊坡(5)上開挖的支流盲溝(51)和沿坡腳線方向開挖的坡腳排水盲溝(53),支流盲溝(51)與坡腳排水盲溝(53)相連通,坡腳排水盲溝(53)底部埋設有坡腳地下水導出管(54),坡腳地下水導出管(54)和坡腳排水盲溝(53)均與場底地下水疏排系統相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未建或在建填埋場邊坡地下水的疏排處理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場底地下水疏排系統包括場底地下水疏排管(1)、場底地下水疏排盲溝(2)和場底地下水導出管(3),場底地下水疏排管(1)埋設于場底地下水疏排盲溝(2)底部,場底地下水疏排管(1)與坡腳地下水導出管(54)相連通,場底地下水疏排盲溝(2)與坡腳排水盲溝(53)相連通,場底地下水疏排管(1)與場底地下水導出管(3)相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未建或在建填埋場邊坡地下水的疏排處理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流盲溝(51)、坡腳排水盲溝(53)和場底地下水疏排盲溝(2)內均填有卵石(45),卵石(45)與溝壁之間設一層土工無紡布(46)將卵石(45)包裹。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未建或在建填埋場邊坡地下水的疏排處理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滲層(41)包括上層的防滲膜(43)和下層的防滲粘土層(44),但坡腳排水盲溝(53)所在區域上方的防滲層(41)中不鋪設防滲粘土層(44),而是在坡腳排水盲溝(53)與防滲膜(43)之間改鋪兩層土工無紡布(46)代替防滲粘土層(44)。
5.一種未建或在建填埋場邊坡地下水的疏排處理結構,在填埋場鋪設有防滲層(41),場底的防滲層(41)下修建有場底地下水疏排系統,其特征在于在填埋場邊坡(5)的防滲層(41)下布置有一邊坡地下水疏排系統,包括垂直濾水管(52)、邊坡地下水導出管(55)和沿坡腳線方向開挖的坡腳排水盲溝(53),在靠近邊坡(5)坡腳線的位置開設有鉆孔,鉆孔從坡面通至坡內的含水層(8),垂直濾水管(52)置于鉆孔中,垂直濾水管(52)與邊坡地下水導出管(55)相連通,邊坡地下水導出管(55)與坡腳排水盲溝(53)相連通,坡腳排水盲溝(53)與場底地下水疏排系統相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未建或在建填埋場邊坡地下水的疏排處理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坡腳排水盲溝(53)底部埋設有坡腳地下水導出管(54),坡腳地下水導出管(54)與場底地下水疏排系統相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未建或在建填埋場邊坡地下水的疏排處理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場底地下水疏排系統包括場底地下水疏排管(1)、場底地下水疏排盲溝(2)和場底地下水導出管(3),場底地下水疏排盲溝(2)與坡腳排水盲溝(53)相連通,場底地下水疏排管(1)埋設于場底地下水疏排盲溝(2)底部,場底地下水疏排管(1)與場底地下水導出管(3)相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未建或在建填埋場邊坡地下水的疏排處理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坡腳排水盲溝(53)和場底地下水疏排盲溝(2)內均填有卵石(45),卵石(45)與溝壁之間設一層土工無紡布(46)將卵石(45)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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