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樓宇電梯用電費分攤的電度計量裝置及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034997.2 | 申請日: | 2007-05-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63696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0-31 |
| 發明(設計)人: | 李唯楚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唯楚 |
| 主分類號: | G01R22/06 | 分類號: | G01R22/06;G01R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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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410005湖南省***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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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樓宇 電梯 用電 分攤 計量 裝置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用電的計量裝置及用電費分攤的方法,特別涉及一種用于樓宇電梯用電費分攤的電度計量裝置及方法。
背景技術
在物業管理中,使用電梯的電費是否該按樓層高低分攤,按樓層高低分攤的標準應該如何界定,已成為房產銷售和物業管理業一大難題。如果實行電梯使用電費按樓層高低分攤沒有充分科學依據,分攤又會成為業主的意見源,同樣會影響房產銷售和物業管理工作的開展。雖然目前有一些電梯使用電費分攤辦法,但都不能完善的解決存在的問題,如持IC卡乘搭電梯就存在“搭便車”和“電梯待機電費無人買單”問題,又如某些物業公司的“按幾個樓層為一個價格”的區域法分攤電梯用電費辦法也不能取信于民。能否合理將電梯用電費分攤至業主關系到廣大業主切身利益,大多開發商和物業公司都希望能有一種合理的電梯電費計量系統。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樓宇電梯用電費分攤的電度計量裝置及方法。通過該裝置及方法,可以分別計量電梯在使用過程中不同情況下的用電量,從而實現對業主較科學地將電梯用電費進行分攤。
本發明用于樓宇電梯用電費分攤的電度計量裝置:包括安裝在電梯供電線路上的總電度表和公用電度表用作電梯用電量的計量,其中公用電度表通過電流互感器和第一繼電器、第二繼電器的觸點從電梯供電線路上感應電量,公用電度表安裝在電梯總電度表之后和動力、照明斷路器之前,第一繼電器、第二繼電器與電梯控制線路的抱閘接觸器或運行接觸器連接并受控制,在電梯控制線路中安裝計數器記錄電梯使用次數,計數器與電梯控制線路的抱閘接觸器或運行接觸器連接并受控制。
所述公用電度表分兩種工作方式:(1)抱閘接觸器或運行接觸器動作時停止計量,釋放時開始計量,此時記錄的電量為公用電量。(2)抱閘接觸器或運行接觸器動作時開始計量,釋放時停止計量,此時記錄的電量為專用電量。
本發明用于樓宇電梯用電費分攤的方法,包括:
1)在電梯供電線路上安裝上述電度計量裝置;
2)用電度計量裝置中的公用電度表的實際用電量得電梯在某段時間(如一個月)待機過程所用的公用電量;
3)用電度計量裝置中的總電度表的實際用電量與公用電度表的實際用電量之差得電梯運行過程所用的專用電量;
4)從電梯計數器上得電梯在某段時間(如一個月)的運行次數并均分到各使用電梯樓層;
5)以電梯在某段時間(如一個月)的公用電量和專用電量及各使用電梯樓層的使用電梯次數作為電梯電費分攤的原始數據;
6)計算專項電費,按等差數列[Sn=(a1+an)n/2]和[an=a1+(n-1)d]公式運算,式中:Sn為每棟專項電費的總值(可以由總電度表的實際用電量減去公用電度表的實際用電量),a1為第二層應分攤的專項電費,an為頂層應分攤的專項電費,n為層樓數減1(除首層外的樓層數),d為等差數列公差;
7)計算a1:
a1的數值可按樓盤的交通流量大小分別計算:
(1)當交通流量大時,由“一層啟動、運行、減速制動到第二層平層時”的總電度表讀數和每層每月電梯運行次數及電價的乘積可得。
(2)當交通流量不大時,由“一層啟動、運行、減速制動到第二層平層時”的總電度表讀數和由“二層啟動、運行、減速制動到第一層平層時”的總電度表讀數累加再乘以每層每月用電梯運行次數的一半及電價的乘積可得;
8)根據{Sn=a1n+【n*(n-1)d】/2}計算出d值,分攤計算時式中Sn、n、d為常數;
9)其余樓層專項電費可由公式【an=a1+(n-1)d】計算,分攤計算時式中d為常數,an與n為變數,n為層樓數減1(例如第3層的n為2);
10)計算公用電費,用每月從公用電度表上抄到的實際用電度數再乘以用電價格,然后按除首層外的層樓數分攤;
11)計算各層樓電梯用戶最終需交納的電梯使用電費,用均攤的公用電費加上因所處樓層不同而需交納的不同的專項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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