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子內容銷售的方法和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29032.4 | 申請日: | 2007-07-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05847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1-16 |
| 發明(設計)人: | 楊洪 | 申請(專利權)人: | 楊洪 |
| 主分類號: | G06Q30/00 | 分類號: | G06Q30/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廣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石澤智 |
| 地址: | 510620廣東省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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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子 內容 銷售 方法 系統 | ||
1.一種電子內容銷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可傳送根據終端銷售設備預訂制信息的電子內容,其中定制信息定義了傳送終端銷售設備的電子內容,定制信息可存儲在終端銷售設備或者電子內容發布管理系統中,電子內容發布管理系統根據不同終端的不同定制信息,向終端設備傳送電子內容,用戶根據終端銷售設備的電子內容進行選擇購買,并支付相應費用,用戶通過傳輸通道將電子內容接收到用戶終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子內容銷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向終端銷售設備傳送電子內容之前可通過網絡查詢終端銷售設備的定制信息,或檢索預存于電子內容發布管理系統中終端銷售設備的相關定制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子內容銷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向終端銷售設備傳送電子內容是通過網絡傳送的。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種電子內容銷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網絡是指因特網、數據廣播網、WiMax、3G.。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子內容銷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可自動從電子內容發布管理系統向終端銷售設備傳送新電子內容,新電子內容滿足定制信息要求,并且被確定此前沒有傳送到終端銷售設備。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子內容銷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定制信息中包含時間相關的預訂時間信息,該預訂時間信息描述了更新電子內容的有效時間段。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子內容銷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電子內容中包括定期出版的版本信息,并具有電子產品或服務的形式,還可以從以下內容組中選擇至少一個:電影、音樂、游戲、電子雜志、電子報紙、電子期刊、新聞、天氣。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子內容銷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向用戶傳送電子內容步驟之前,用戶需向終端銷售設備支付相應的電子貨幣和流通貨幣。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子內容銷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戶與終端銷售設備之間的電子內容通過存儲卡、USB以及其它短程RF鏈路進行傳送。
10.一種電子內容銷售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電子內容提供商(200)、電子內容發布管理系統(220)、網絡(240)、終端銷售設備(260)、傳輸通道(280)、用戶(290),電子內容提供商(200)向電子內容發布管理系統(220)提供電子內容,電子內容發布管理系統(220)接收電子內容提供商(200)更新的電子內容,然后通過網絡(240)發送給終端銷售設備(260),用戶(290)在終端銷售設備(260)上選擇所需的電子內容,支付相應的流通貨幣或者電子貨幣,然后通過傳輸通道(280)接收所需的電子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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