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模塊傳輸模式判斷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028740.6 | 申請日: | 2007-06-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75851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1-21 |
| 發明(設計)人: | 張瑤;趙永洲;衛澤春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B10/12 | 分類號: | H04B10/12;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郝傳鑫 |
| 地址: | 518129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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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模塊 傳輸 模式 判斷 方法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光通信領域,具體地涉及一種光模塊傳輸模式判斷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在光通信中,光模塊主要用來實現光電/電光轉換,包括光功率控制、調制發送,信號探測、電流電壓轉換以及限幅放大判決再生功能,此外還有些防偽信息查詢等功能,還可以集成信號處理的一些功能。根據傳輸距離、傳輸速率、傳輸模式的不同,光模塊可以分為多種類型。在選用光模塊時,用戶首先需要獲取其傳輸速率、傳輸模式、傳輸距離、生產信息等信息,才能根據實際情況選用合適的光模塊。
小封裝可插拔(Small?Form-factor?Pluggable,SFP)光模塊是光收發模塊的一種,與其相關的協議為SFP多源協議(SFP?Multiple?sources?agreement,SFP-MSA),該協議就SFP模塊/SFP模塊插座的機械規格和電氣規格做了詳盡的規定,其中亦包括對SFP模塊內部寄存器的規定。
增強型小封裝可插拔(Enhanced?Small?Form-factor?Pluggable,ESFP)光模塊可以看作是SFP的增強型。它增強的方面主要在于定義了光模塊工作過程中的各種實時參數(包括溫度、電壓、電流、發送功率、接受功率)的數字診斷和告警監控功能。ESFP的規范(編號SFF-8472)對SFP-MSA協議進行了增補,完全兼容SFP-MSA協議,我們只需根據ESFP的規范來獲取光模塊的信息就可以同時支持SFP光模塊和ESFP光模塊。
通常,我們獲取光模塊信息的手段是讀取它們自帶的存儲器——電可擦寫可編程存儲器(EEPROM)。SFF-8472規范對EEPROM各區域的定義如下:
如圖1所示,光模塊的EEPROM可以分為兩頁,地址分別是A0h和A2h。第一頁EEPROM的第0~95字節繼承了SFP?MSA協議的定義,用來存儲光模塊的性能參數和生產信息等,第一頁EEPROM的第0~255字節的具體定義如圖2。第二頁EEPROM的第0~119字節用來存放光模塊的告警門限值和告警標志(對于SFP光模塊,A2h為保留區)。這兩頁EEPROM的其他區域是保留區、廠商自定義區和用戶可寫區。
由圖2可知,SFF-8472沒有明確規定哪個字節表示傳輸模式,因此,一般都是按照光模塊的傳輸類型、波長等信息來判斷其傳輸模式,這些判斷方法都是遵循一種大部分光模塊都符合的規律。以同步光纖網絡(Synchronous?OpticalNetwork,SONET)的光模塊為例,如圖3所示,例如,若第5字節的第4位是1,則該光模塊的傳輸類型就是“OC-12,短限距”,傳輸模式就是多模(multi-mode);若第5字節的第2位是1,則該光模塊的傳輸類型就是“OC-3,中限距”,傳輸模式就是單模(single?mode)。但是對于三種“OC-48”類型的光模塊,就不能按照這種方法進行判斷,即不能根據第4字節的第0~3位的值進行判斷。
目前判斷方法中有一種是想當然的把OC-3和OC-12光模塊的判斷規律移植到OC-48光模塊,即傳輸類型為“OC-48,短限距”對應多模,傳輸類型為“OC-48,中限距”對應單模,傳輸類型為“OC-48,長限距”對應單模。
上述判斷OC-48光模塊傳輸模式的方法沒有任何可靠而有力的依據,在實踐中,我們經常遇到一些“特殊”的光模塊,它們的傳輸模式就不遵從上述的一般規律。而且,隨著技術的進步和光模塊規范的不斷完善,這些規律漸漸不能作為一成不變的判斷標準了。如下就是一個例子,闡述了SFF-8472規范的擴展對于判斷OC-3和OC-12類型光模塊的傳輸模式的影響。
圖3是在SFF-8472規范Rev6.0中定義的,在SFF-8472規范Rev9.5中此定義發生了變化,如圖4所示。比較圖3和圖4可以看出,“OC-3,短限距”和“OC-12,短限距”這兩種傳輸類型在SFF-8472規范Rev9.5中已經不對應多模傳輸模式了,這是因為SFF-8472規范Rev9.5的定義中增加了一種可以支持短距離單模傳輸的光模塊類型。因此,再沿用以前的判斷方法肯定是不對的。雖然可以根據第4字節的第3、4位準確判斷這兩種傳輸類型的傳輸模式,但是這種判斷方法的通用性和擴展性差,意味著只要SFF-8472規范增加某種新的光模塊類型,就有可能要修改該判斷方法。
很顯然,規律只是對大多數而言的,并不適用于全部。因此上述判斷方法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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