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訪問存儲裝置的方法、系統及其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27701.4 | 申請日: | 2007-04-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91319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0-22 |
| 發明(設計)人: | 張超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超鵬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H04L12/28;H04L12/5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028廣東省深圳***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訪問 存儲 裝置 方法 系統 及其 | ||
1、一種訪問存儲裝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USB適配器接收外部USB設備發送的請求,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理后發送至存儲裝置;
B、存儲裝置將收到的數據還原后,進行應答,并將該應答處理后發送至USB適配器;
C、USB適配器接收處理后的應答,將之還原后發送給外部USB設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A的具體過程為:USB適配器接收來自外部USB設備發送來的請求,把該請求做為數據,將該數據封裝成IP包,以TCP/IP協議把該IP包發送至存儲裝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B的具體過程為:
a、存儲裝置以TCP/IP協議與USB適配器進行通訊,接收其發送過來的IP包,并把IP包中的數據取出;
b、存儲裝置以USB?MASS?STAORAGE協議對取出的數據進行處理,產生應答;
c、存儲裝置將該應答做為數據,將該數據封裝成IP包,用TCP/TP協議把該數據發送至USB適配器。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C具體操作為:USB適配器接收發送來的IP包,取出其中的數據,并將其發送至外部USB設備。
5、如權利要求1至4所述的任一方法,其特征在于,USB適配器和外部USB設備間以USB?MASS?STORAGE協議進行通訊。
6、一種USB適配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適配器包括USB接口、第一協議轉換模塊及第一網絡接口,該USB接口與該第一網絡接口通過第一協議轉換模塊進行交互,該第一協議轉換模塊用于將USB接口接收的請求或應答處理后發送至第一網絡接口,或是將第一網絡接口收到的數據還原后發送至USB接口。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將USB接口接收的請求或應答處理后發送至第一網絡接口,具體是指將該請求或應答做為數據并將該數據封裝成IP包,并發送至至第一網絡接口。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將第一網絡接口收到的數據還原后發送至USB接口,具體是指接收第一網絡接口發送過來的IP包并取出其中的數據,然后將該數據發送至USB接口。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該USB適配器可進一步包括虛擬分區模塊。
10、一種存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由第二網絡接口、第二協議轉換模塊及存儲模塊組成,該第二網絡接口與該存儲模塊通過第二協議轉換模塊進行交互,該第二協議轉換模塊用于將第二網絡接口接收到的數據還原后發送至存儲模塊,或是將存儲模塊發送的請求或響應處理后發送至第二網絡接口。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存儲裝置進一步包括磁盤控制器和硬盤。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將第二網絡接口接收到的數據還原后發送至存儲模塊,具體是指取出第二網絡接口所收到的IP包中的數據,然后把該數據發送至存儲模塊。
13.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將存儲模塊發送的請求或響應處理后發送至第二網絡接口,具體是指將存儲模塊發送的請求或響應做為數據,把該數據封裝成IP包,把該IP包發送至第二網絡接口。
14、一種存儲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由USB適配器及存儲裝置組成,該USB適配器設有USB接口、第一網絡接口及第一協議轉換模塊,該存儲裝置設有第二網絡接口、第二協議轉換模塊及存儲模塊,所述USB接口通過該第一協議轉換模塊和第一網絡接口交互,該第一網絡接口和該第二網絡接口交互,該第二網絡接口通過第二協議轉換模塊與對存儲模塊進行操作。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該USB適配器與外部USB設備間以USB?MASS?STORAGE協議進行通信。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該USB接口通過該第一協議轉換模塊和第一網絡接口交互,具體包括該第一協議轉換模塊將USB接口接收的請求或應答處理后發送至第一網絡接口,或是將第一網絡接口收到的數據還原后發送至USB接口。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張超鵬,未經張超鵬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710027701.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