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氣密性實驗方法和設備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27181.7 | 申請日: | 2007-03-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66186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9-17 |
| 發明(設計)人: | 林慶元;鄭孟昌;黃信翔;李建均 | 申請(專利權)人: | 林慶元 |
| 主分類號: | G01M3/26 | 分類號: | G01M3/26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劉延喜;王基才 |
| 地址: | 臺灣省臺北市中山***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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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氣密性 實驗 方法 設備 | ||
1.?一種氣密性實驗方法,其包括:
提供一建筑物開口結構,建筑物開口結構架設于一建筑結構之上;
提供一圍封結構,圍封結構和建筑物開口結構相對應,且和建筑物開口結構共同構成一腔體;
提供一壓力供應單元,壓力供應單元和腔體連通;
通過壓力供應單元對腔體提供一壓力差;以及
測量壓力供應單元與腔體間的測量氣通量,判斷建筑物開口結構的氣密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密性實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密性實驗方法進一步包括將所述測量氣通量減去所述圍封結構的一基礎泄漏量,以取得一實際通氣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密性實驗方法,其特征在于:測量測量氣通量時,所述壓力差約為5~30帕(Pa)。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密性實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物開口結構包括一門板和一門框,門板樞接于門框之上,所述圍封結構架設于門框之中,所述圍封結構與門板、門框共同構成所述腔體。
5.?一種氣密性實驗方法,其包括:
提供一建筑物開口結構,建筑物開口結構架設于一建筑結構之上;
提供一圍封結構,圍封結構和建筑物開口結構對應,且和建筑物開口結構、建筑結構共同構成一腔體;
提供一壓力供應單元,壓力供應單元和腔體連通;
通過壓力供應單元對腔體提供一壓力差;以及
測量壓力供應單元與腔體間的測量氣通量,判斷建筑物開口結構的氣密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氣密性實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物開口結構包括一門板和一門框,門板樞接于門框之上,所述圍封結構架設于所述建筑結構之上,并與所述建筑結構、門板和門框共同構成所述腔體。
7.?一種氣密性實驗設備,其包括:
一圍封結構,包括:
一框架;
一鋪設于框架之上的軟質材料,其包括一第一開口和一第二開口;以及
一設于框架邊緣的密封材料;
一壓力供應單元,包括一風扇和一流道,流道連通風扇和第一開口;
一流量計,設于流道之中,以監測取得流道中的測量氣通量;以及
一和第二開口連接的壓力計。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氣密性實驗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包括一第一段部、一第二段部、一第三段部和一第四段部,第一段部和第二段部可相對第三段部和第四段部于一第一方向上移動,第一段部和第四段部可相對第二段部和第三段部于一第二方向上移動,借此調整框架的長度和寬度。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氣密性實驗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進一步包括一連桿機構,連桿機構設于所述第一段部、第二段部、第三段部和第四段部之上,通過連桿機構,所述第一段部和第二段部可相對所述第三段部和第四段部于所述第一方向上移動。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氣密性實驗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段部和所述第二段部以相對滑動的方式于所述第二方向上移動,所述第三段部和所述第四段部以相對滑動的方式于所述第二方向上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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