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保障造紙零排放廢水持久回用的方法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710025276.5 | 申請日: | 2007-07-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34617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3-05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陳惠國;胡瑞龍;吉根保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陳惠國;胡瑞龍 |
| 主分類號: | C02F1/72 | 分類號: | C02F1/72;C02F103/28 |
| 代理公司: | 常熟市常新專利商標(biāo)事務(wù)所 | 代理人: | 朱偉軍 |
| 地址: | 215500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保障 造紙 排放 廢水 持久 方法 | ||
1.一種保障造紙零排放廢水持久回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是先對廢水進行取樣化驗,得到廢水的CODcr濃度,當(dāng)確認(rèn)CODcr濃度為12000-13000mg/L程度時向廢水中加入用于改善水質(zhì)的添加劑。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保障造紙零排放廢水持久回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添加劑為氧系氧化劑,加入至每噸廢水中的氧系氧化劑的加入量為折合純有效氧計的0.15-2.8g。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保障造紙零排放廢水持久回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氧系氧化劑為臭氧、過氧化氫、高錳酸鉀、異噻唑啉酮中的任意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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