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石膏基建筑粘合劑(粘結石膏)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13734.3 | 申請日: | 2007-0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50038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8-27 |
| 發明(設計)人: | 孫晉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孫晉東 |
| 主分類號: | C04B24/38 | 分類號: | C04B24/38;C04B11/00;C04B24/24;C04B2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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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石膏 基建 粘合劑 粘結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建筑材料,它是一種建筑用石膏粉。
技術背景
目前,石膏建材作為一種新型的建筑材料,以其良好的隔熱、防火、輕質、調節空氣濕度、綠色安全環保等基本特性在現代建筑工程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同時我國又是磷石膏以及其他化工副產石膏的排放大國,具有豐富的石膏資源。為了資源、環境與經濟的協調發展,國家大力推廣石膏建材的使用。已開發的石膏產品如輕質隔墻用石膏砌塊、石膏條板、紙面石膏板以及各種石膏裝飾構件等。所有這些產品的應用都離不開石膏基的粘結、砌筑、灌漿、嵌縫、修補材料。長時間以來,人們都是用膠水調和石膏粉作為粘結劑來使用,但是這種粘結劑在施工期間和使用時期會釋放甲醛、苯、甲苯等多種有害物質,同時由于其粘結力及保水性能較差,凝結時間短,不但施工時很難操作,浪費材料,而且還導致石膏建材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砌體裂縫、裝飾層空鼓脫落等現象的發生。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避免上述現有的技術不足而提供的一種石膏基建筑粘合劑(粘結石膏)。本品在使用時不需要添加其它材料,只需加清水攪拌即可使用,而且無揮發性有機物釋放,不含有毒物質、施工性能好、粘結強度高、適用范圍廣。為實現上述發明目的,本發明是用以下方法來實現的:
一種石膏基建筑粘合劑(粘結石膏)所含各種材料的重量百分比范圍為:建筑石膏為97-99.8%,纖維素醚為0.4-0.8%、冷水速溶膠粉為0.6-1%、緩凝劑0.05-0.15%。把所需材料稱取重量后,經機械攪拌混合均勻即可制成。
本發明中加入的建筑石膏為下列建筑石膏中的一種:天然石膏制備的建筑石膏、工業副產磷石膏制備的建筑石膏、脫硫石膏制備的建筑石膏;纖維素醚類保水劑為甲基纖維素或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粘度4萬-10萬;冷水速溶膠粉為聚乙烯醇膠粉、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乳膠粉;緩凝劑為檸檬酸或酒石酸。
實施方案
根據上述的材料標準要求,選擇具體的配比材料,可把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案分為如下幾種實施例,各實施例均用重量百分比來表示。
實施例1:
建筑石膏為98.52%
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為0.6%
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乳膠粉為0.8%
檸檬酸為0.08%
實施例2:
建筑石膏為98.4%
羥丙基甲基纖維素醚為0.5%
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乳膠粉為1%
檸檬酸為0.1%
實施例3:
建筑石膏為98.4%
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為0.5%
聚乙烯醇膠粉為1%
檸檬酸為0.1%
實施例4:
建筑石膏8.25%
甲基纖維素為0.6%
聚乙烯醇膠粉為1%
酒石酸為0.15%
實施例5:
建筑石膏粉為97-99.5%
纖維素醚為0.2-1.5%
緩凝劑為0.04-1.9%
實施例6:
建筑石膏粉為97-99.8%
纖維素醚為0.2-2%
需要說明的是:本發明不限于以上實施例,任何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案,由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不需要創造性勞動即可作出的在本發明的基礎上的修改、增減、補充或變形也在本發明的范圍之內。
這種石膏基建筑粘合劑(粘結石膏)的具體使用方法為:把本品與清水按照重量比大約1∶0.6的比例,電動攪拌均勻即可使用。本品從加水攪拌到初凝的時間大約在50-70分鐘,可因使用場合及環境溫度的變化而有所增減。已凝結的粘合劑不可再加水攪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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