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竹炭活化生產工藝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04145.9 | 申請日: | 2007-01-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85677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2-12 |
| 發明(設計)人: | 陳文照 | 申請(專利權)人: | 遂昌縣文照竹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1B31/08 | 分類號: | C01B3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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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323300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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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活化 生產工藝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燒炭技術,尤其涉及一種燒制竹質炭活性化的生產工藝。
背景技術
現實生活中接觸到活性炭,主要以木炭為原料,通過二次燃燒,利用煙道氣活化,從木材到黑炭,利用率只有28%,而在第二次活化過程中,大量的炭分子跑掉,每三噸木炭只能回收一噸活性炭,資源耗太大。有種化學法制取活性炭,回收率略高,但生產的廢水污染嚴重,影響環境保護。經檢索申請號98115886.2的發明專利申請,公開了一種竹炭的生產工藝,但其缺乏特別的活性化生產工藝,所以,這種竹炭的各項性能指標如吸濕能力、除臭能力、屏蔽能力和燒烤性能均不如活性化后的竹炭好。
發明內容
本發明針對現有技術的以上不足,而提供一種生產工藝簡單,無污染,各項性能指標能和木質活性炭媲美的竹質炭活性化生產工藝。
本發明的目的,采用以下方法實現:
一種竹質活性炭生產工藝,是包括如下生產工序:
1、原料選擇工序:將毛竹鋸成竹筒,陰干后待用;
2、原料裝窯工序:竹毛竹筒依照一定的規律裝于窯內,封閉窯門,留一燃燒小口;
3、薰煙脫水工序:在燃燒小口點火,將窯內溫度控制在25℃--105℃,用煙道氣體蒸煙脫水6--10天:’
4、干餾炭化工序:窯內升溫至150℃--300℃左右,竹炭在半真空狀態下干餾炭化,保持4天:
5、精煉工序:略為開啟窯門,增加供氧,使窯內升溫到700℃--1000℃,,保持1小時;
6、活性化工序:在窯門中下部設噴氣孔,用特制的蒸氣發生器往窯內噴水蒸氣,再封住窯門和煙囪;
7、封窯工序:將噴氣后的竹炭在窯內封閉4天后出窯。
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由于采用了薰煙法和半真空活性化技術所燒制的竹質活性炭,使竹炭物理活化徹底,疏通并擴大了竹炭微孔,較大地增加了竹炭的比表面積,由原來的192--360平方厘米/克提高到700-900平方厘米/克,是現有技術的2--3倍。竹炭經活化工藝增強了炭分子的能量,從根本上提高了竹炭的吸濕、除臭能力,各項性能指標能和木質活性炭媲美,且工藝簡單,成本低廉,取材容易,回收率高,生產過程無污染,是純天然環保產品。
具體實施方法
本發明的生產工藝,包括如下幾個工序步驟
一、原料選擇工序:采用5-8年竹齡的毛竹,鋸成2-2.5米長圓形竹筒,陰干4天裝窯:
二、原料裝窯工序:將圓形竹筒依照直徑大小,從里到外,內粗外細,倒立裝于窯內,封閉窯門,留一小燃燒蒸煙口;
三、薰煙脫水工序:在進火道用燃料燃燒,控制內溫度在25℃--105℃(左右),用煙道氣薰煙脫水8天時間;
四、干餾炭化工序:經上工序后的原竹,其水份已全部排出,此時繼續升溫到150℃--300℃,竹炭在半真空狀態下進行干餾炭化,保持4天,此時窯頂排煙口排出清煙,表示窯內毛竹完全炭化;
五、精煉工序:打工窯門將窯內溫度升至700--800℃,使竹炭內的炭分子聚集緊縮,自上而下增加供氧,窯溫急劇上升到900℃左右,肉眼觀察有藍色火焰蠕動上升,保持30分鐘;
六、活性化工序:待炭分子完全聚集緊縮后,打開窯門中下部的噴氣孔,噴氣孔離窯底500-550毫米,用電加熱蒸汽發生器先向噴氣孔噴少量水蒸氣,使竹炭上的藍色火焰逐步淡化直至看不見,之后逐漸加大噴氣量,蒸汽發生器的蒸汽壓力<0.11Mpa,產汽量在8-10kg,并按每立方米竹炭噴入1kg左右蒸汽量控制,蒸汽從窯側迅速升騰至頂部,變成高溫蒸汽再從頂部罩下,使窯內白霧彌漫,竹炭處于完全無氧真空之中,此時立即封閉窯門和煙囪;
七:封窯工序:將噴蒸氣后的竹炭在窯內封閉4天左右出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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