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線通訊裝置及其通訊組件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04085.0 | 申請日: | 2007-0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32545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7-30 |
| 發明(設計)人: | 史承彥 | 申請(專利權)人: | 臺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7/00 | 分類號: | H04M7/00;G06F3/00;G06F1/16;H04B1/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黃小臨;王志森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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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線通訊 裝置 及其 通訊 組件 | ||
1.一種無線通訊裝置,其是應用ExpressCard接口,該無線通訊裝置包括:
本體;
語音單元,設于該本體上;以及
連接端子,是設置于該本體的一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中該語音單元為語音輸入單元,其是通過第一樞軸樞設于該本體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還包括語音輸出單元,其是通過第二樞軸樞設于該本體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中該語音單元為語音輸出單元,其是通過第二樞軸樞設于該本體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還包括輸入單元,是設置于該本體的一表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中該輸入單元包括按鍵組、觸控面板、功能選擇鍵、音量鍵、電源鍵、通話結束鍵、通話鍵、方向控制鍵及/或功能導航鍵。
7.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中該語音輸出單元具有語音輸出部、擴音器或喇叭。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中該語音輸入單元為麥克風。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中該本體還具有容置空間以供容置該語音輸入單元。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還包含卡固單元,該卡固單元是設置于該本體上控制該語音輸入單元的啟閉。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中該卡固單元具有:
卡榫結構,是選擇性地與該語音輸入單元卡固;以及
按鍵,是與該卡榫結構連接,以控制該卡榫結構的操作。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為VOIP話機、簡報器或影音控制器。
13.一種通訊組件,其是應用于使用ExpressCard接口的無線通訊裝置,其包括:
無線模塊;
控制模塊,是與該無線模塊電性連接;
音頻處理模塊,是與該無線模塊電性連接;
語音輸出單元,是與該音頻處理模塊電性連接,且輸出語音頻號;以及
語音輸入單元,是與該音頻處理模塊電性連接,且輸入語音頻號。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通訊組件,其還包括存儲模塊,是與該控制模塊電性連接。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通訊組件,其還包括輸入單元,是與該無線模塊及該控制模塊電性連接。
16.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通訊組件,其還包括電源模塊,且該電源模塊包括:
電源管理單元,是與該連接端子電性連接;以及
電池,是與該電源管理單元電性連接。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通訊組件,其還包括:
連接端子,是與該電源模塊電性連接,且該連接端子為ExpressCard接口連接端子。
18.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通訊組件,其中該無線模塊為藍牙無線模塊。
19.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通訊組件,其中該語音輸出單元為喇叭或擴音器。
20.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通訊組件,其中該語音輸入單元為麥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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