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攝像裝置、透鏡結構及其制造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001740.7 | 申請日: | 2007-01-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51094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0-10 |
| 發明(設計)人: | 李孝文;張家揚 | 申請(專利權)人: | 采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3/00 | 分類號: | G02B3/00;H01L27/146;H04N5/225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陳肖梅;謝麗娜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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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攝像 裝置 透鏡 結構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種透鏡結構,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第一基體;
位于該第一基體上的第一透鏡,該第一透鏡由透鏡制作材料所制成;
一個與基體上的透鏡相鄰的限制結構,以供限制透鏡制作材料在基體上的面積,其中該限制結構包含有至少一個厚度界定元件,其中該厚度界定元件的平均剖面直徑等于該限制結構的厚度,并高于該第一透鏡的中心最高點;以及
一個第二基體,其上具有第二透鏡,該第二基體與該第一基體物理性地連接,以使入射光可通過第一與第二透鏡,其中該限制結構界定兩基體之間的距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鏡結構,其中,該限制結構通過限制透鏡制作材料在基體上的面積,而界定該第一透鏡的厚度。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鏡結構,其中,該厚度界定元件的形狀呈球形、卵形。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鏡結構,其中,該厚度界定元件由聚合物制成。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透鏡結構,其中,該厚度界定元件的平均剖面直徑為0.1微米至350.0微米。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鏡結構,其中,該限制結構由其中含有至少一個厚度界定元件的液態光聚合物所制成。
7.一種攝像裝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a)至少一透鏡結構,其包括:
一第一基體;
位于該第一基體上的一第一透鏡,該第一透鏡由透鏡制作材料所制成;
一個與基體上的透鏡相鄰的限制結構,以供限制透鏡制作材料在基體上的面積,其中該限制結構包含有至少一個厚度界定元件,其中該厚度界定元件的平均剖面直徑等于該限制結構的厚度,并高于該第一透鏡的中心最高點;以及
一個第二基體,其上具有第二透鏡,該第二基體與該第一基體物理性地連接,以使入射光可通過第一與第二透鏡,其中該限制結構界定兩基體之間的距離;以及
(b)一位于該透鏡結構下方的影像感測模塊,以接收通過該透鏡結構的光線。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攝像裝置,其中,該限制結構通過限制透鏡制作材料在基體上的面積,而界定該第一透鏡的厚度。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攝像裝置,其中,該厚度界定元件的形狀呈球形、卵形。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攝像裝置,其中,該厚度界定元件由聚合物制成。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攝像裝置,其中,該厚度界定元件的平均剖面直徑為0.1微米至350.0微米。
12.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攝像裝置,其中,該限制結構由其中含有至少一個厚度界定元件的液態光聚合物所制成。
13.一種制造透鏡結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步驟:
(a)提供一個模,其具有至少一個第一區域與至少一個第二區域;
在第一區域中置入第一制作材料,并在第二區域中置入第二制作材料;以及
將第一制作材料與第二制作材料轉移至一第一基體上,使該第一制作材料在該第一基體上形成一第一透鏡,而該第二制作材料限制第一制作材料的面積,其中該第二制作材料包含有至少一個厚度界定元件,其中該厚度界定元件的平均剖面直徑等于該第二制作材料的厚度,并高于該第一透鏡的中心最高點;
(b)重復步驟(a),以于一第二基體上形成一第二透鏡;以及
(c)將該第二基體與該第一基體物理性地連接,以使入射光可通過該第一與第二透鏡,其中該第二制作材料界定兩基體之間的距離。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該第二制作材料中含有至少一個固態顆粒,顆粒形狀呈球形、卵形。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顆粒由聚合物制成。
16.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該第二制作材料為一種其中含有至少一個厚度界定元件的液態光聚合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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