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次諧波混頻器及具備該混頻器的下轉換器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001500.7 | 申請日: | 2007-01-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10568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1-23 |
| 發明(設計)人: | 張仁忠;許家榮;呂學士;陳筱青;林子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呂學士 |
| 主分類號: | H03D7/14 | 分類號: | H03D7/14;H03D7/18;H03D7/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呂曉章;李曉舒 |
| 地址: | 中國臺灣新竹***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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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諧波 混頻器 具備 轉換器 | ||
1.一種次諧波混頻器,用于將一多相位本地振蕩信號與一射頻信號進行混頻,以產生一基頻信號,該次諧波混頻器包括:
一差動放大單元,用于將該射頻信號放大;
一電流緩沖單元,耦接至該差動放大單元,用于將該差動放大單元的輸出信號的增益放大;以及
一切換單元,耦接至該電流緩沖單元,用于依據該多相位本地振蕩信號,而將該電流緩沖單元的輸出信號切換至該基頻信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次諧波混頻器,適用于直接降頻接收器。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次諧波混頻器,其中,差動放大單元包括:
一第一諧振電路,耦接至一第一電壓,用于將放大后的該射頻信號導向至該電流緩沖單元,并將一泄漏信號導向至該第一電壓;
一第一電阻,其第一端耦接至該第一電壓;
一第二電阻,其第一端耦接至該第一電壓;
一第一N型晶體管,其漏極耦接至該第一諧振電路,其柵極耦接至該第一電阻的第二端,且該第一N型晶體管的源極耦接至一第二電壓;
一第二N型晶體管,其漏極耦接至該第一諧振電路,其柵極耦接至該第二電阻的第二端,且該第二N型晶體管的源極耦接至該第二電壓;
一第一電容,其第一端耦接至該第一N型晶體管的柵極;
一第二電容,其第一端耦接至該第二N型晶體管的柵極;
一第一電感,其第一端耦接至該第一電容的第二端,該第一電感的第二端耦接至該第二電容的第二端;
一第三電容,其第一端耦接至該第一電感的第一端,該第三電容的第二端用于接收該射頻信號;以及
一第四電容,其第一端耦接至該第一電感的第二端,該第四電容的第二端用于接收該射頻信號。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次諧波混頻器,其中,第一諧振電路包括:
一第二電感,其第一端耦接至該第一電壓,該第二電感的第二端耦接至該第一N型晶體管的漏極;
一第五電容,其第一端耦接至該第一電壓,該第五電容的第二端耦接至該第一N型晶體管的漏極;
一第三電感,其第一端耦接至該第一電壓,該第三電感的第二端耦接至該第二N型晶體管的漏極;以及
一第六電容,其第一端耦接至該第一電壓,該第六電容的第二端耦接至該第二N型晶體管的漏極。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次諧波混頻器,其中,第一諧振電路的共振頻率與該射頻信號的振蕩頻率相同。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次諧波混頻器,其中,第一電壓為一操作電壓。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次諧波混頻器,其中,電流緩沖單元包括:
一第一P型晶體管,其源極耦接至該第一N型晶體管的漏極,該第一P型晶體管的柵極耦接至該第二電壓;
一第二P型晶體管,其源極耦接至該第二N型晶體管的漏極,該第二P型晶體管的柵極耦接至該第二電壓;以及
一第二諧振電路,串接至該第一P型晶體管與該第二P型晶體管的漏極與該第二電壓之間,用于將該電流緩沖單元的輸出信號導向至該切換單元,并將該泄漏信號導向至該第二電壓。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次諧波混頻器,其中,第二諧振電路包括:
一第四電感,其第一端耦接至該第一P型晶體管的漏極,該第四電感的第二端耦接至該第二電壓;
一第七電容,其第一端耦接至該第一P型晶體管的漏極,該第七電容的第二端耦接至該第二電壓;
一第五電感,其第一端耦接至該第二P型晶體管的漏極,該第五電感的第二端耦接至該第二電壓;以及
一第八電容,其第一端耦接至該第二P型晶體管的漏極,該第八電容的第二端耦接至該第二電壓。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次諧波混頻器,其中,第二諧振電路的共振頻率與該射頻信號的振蕩頻率相同。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次諧波混頻器,其中,第二電壓為一接地電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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