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確保檢查中的電梯井道頂部或底部最小空間的安全裝置及具有這種安全裝置的電梯有效
| 申請號: | 200680055144.0 | 申請日: | 2006-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472825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7-01 |
| 發明(設計)人: | T·科克雷勒;F·博肖;N·豐特諾;D·古萊特;O·迪卡奇;G·西里古;P·雷比拉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蒂斯電梯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5/00 | 分類號: | B66B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趙華偉;劉華聯 |
| 地址: | 美國康***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確保 檢查 中的 電梯 井道 頂部 底部 最小 空間 安全裝置 具有 這種 | ||
背景技術
本發明涉及電梯裝置。其可用于,特別地,具有淺井坑和/或低頂蓋的電梯。
具有淺井坑和/或低頂蓋的電梯具有一些優點,減少了安裝對結構成本的影 響,可以適應苛刻的建筑條件。
無機房電梯具有它們的驅動系統,特別包括它們的電機和制動器,位于電 梯井道的空間內。基于維護和維修目的,通向這些部件以及其它安裝在井道中 的部件的入口是必需的。如EN81標準中要求在井道頂部和底部留有安全間隙, 以使人員可以進入一個安全的工作空間去接觸這些機器和井道設備。這樣的工 作空間可以位于井道的上部,讓操作人員站在轎廂的頂上,或者站在井道底部 的井坑中。
已經提出一種安全方法來確保在檢查操作中始終達到上述最小安全空間, 尤其是通過采用當前電梯結構中通常用來防止轎廂過速運行的安全制動器。安 全制動器典型地安裝在轎廂上,當被速度限制器纜或索觸發時與固定垂直導軌 協同來摩擦地止動轎廂。US2004/0222046與US2006/035264公開了確保電梯井 道頂部和底部保護空間的裝置,包括接受速度限制器纜繩的叉元件。根據希望 的保護空間的大小在垂直位置上于纜繩上固定一個突出部來形成一個被叉元件 抓住的接合部,用以觸發安全制動器。在電梯正常的運行狀態下,叉元件縮回 不與限制器纜繩和突出部接合,由此轎廂可以不受妨礙地到達最頂和最底停層。 為叉元件提供一個彈簧裝備,由此當其抓住上述突出部的時候,允許其垂直地 移動一段安全制動器需要用以止動轎廂的距離。彈簧裝備的與上述距離響應的 行程取決于轎廂和對重的慣量并且應該典型地在大約100到200毫米。
這種安全制動器的問題在于當檢查操作開始的時候,上述叉元件可能由于 各種原因被卡住意外地仍然處于縮回的位置。這會給進入井道的人員帶來危險。
發明內容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電梯系統的安全裝置包括:
至少一個安裝在支持部上的可縮回元件,所述可縮回元件有一個止動位置, 在該位置當在選定方向運行的電梯轎廂接近選定的垂直位置的時候所述可縮回 元件的抓住部分從所述支持部伸出以接合與電梯轎廂結合的安全制動器的觸發 元件,和一個縮進位置;
可選擇地控制所述可縮回元件位置的致動器;
響應可縮回元件位置的位置傳感器。
所述可縮回元件典型地配置在檢查操作中,以在安全制動器觸發元件的軌 跡中伸出。優選地,當轎廂在相反方向運行的時候所述可縮回元件對所述觸發 元件不形成障礙。
所述位置傳感器使得檢查所述可縮回元件合理配置優先于檢查操作中允許 轎廂運行成為可能。這避免了從井道內控制轎廂上下運行的技工可能失去安全 裝置提供的保護的風險。
在本發明的可與上述例子聯合或者單獨執行的另一個例子中,安全裝置包 括:
支架;
安裝在所述支架上以沿著垂直方向滑動的支撐座;
至少兩個安裝在所述支撐座上的可縮回元件,每一個都有各自的抓住部分, 所述兩個可縮回元件以固定距離垂直偏置,每一個可縮回元件有一個止動位置, 在該位置當在選定方向運行的電梯轎廂接近選定的垂直位置的時候所述可縮回 元件的抓住部分從所述支持部伸出以接合與電梯轎廂結合的安全制動器的觸發 元件,和一個縮進位置;
當所述兩個可縮回元件之一的抓住部分與安全制動器的觸發元件接合的時 候為支撐座提供垂直方向滑動運動的彈簧裝置;和
分別與所述可縮回元件聯合的致動器,每個致動器可選擇地控制各自可縮 回元件的位置。
安全裝置這種構造的優點在于通過兩個可縮回元件的方式為轎廂運動的同 一個方向提供相對接近的兩個級別的安全保證。彈簧裝置允許所述兩個元件一 起沿著安全制動器需要用以有效止動轎廂的相對長的行程滑動,因此消除了當 所述兩個元件之一的支撐體被安全制動器的觸發元件碰撞的時候,可能阻礙另 一個元件垂直滑動的問題。
所述兩個級別的安全保證例如可以包括根據轎廂頂部最小工作空間(例如 從轎廂頂部到井道頂部大約1.8米)的第一級別和根據最終安全空間(例如從轎 廂頂部到井道頂部大約1米)的第二級別。
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涉及到電梯,包括:
在電梯井道中可垂直運動的轎廂;
用以控制轎廂運動的電梯控制電路;
當觸發時用以止動轎廂的安全制動器;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奧蒂斯電梯公司,未經奧蒂斯電梯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680055144.0/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用于R-22基制冷系統的制冷劑替代品
- 下一篇:用于車輛的防鉆撞保護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