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阻燃和光漫射聚碳酸酯樹脂組合物及由其制備的光漫射板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680054869.8 | 申請日: | 2006-1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460568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6-17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河越昭人;溫井紳二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住友DOW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8L69/00 | 分類號: | C08L69/00;C08L67/04;C08L83/04;C08K5/42;G02B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程 偉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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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阻燃 漫射 聚碳酸酯 樹脂 組合 制備 | ||
1.一種阻燃和光漫射聚碳酸酯樹脂組合物,其包含100重量份的 聚碳酸酯樹脂(A)、0.1至8重量份的光漫射劑(B)和0.01至1.5 重量份的硅氧烷化合物(C),其中硅氧烷化合物(C)的主鏈是支化 的和硅氧烷化合物(C)包含有機官能團,且芳基作為有機官能團固有 存在,但是除芳基之外的烴基作為除端基之外的有機官能團任選存在, 所述阻燃和光漫射聚碳酸酯樹脂組合物進一步包含聚己內(nèi)酯(D),其 中對每100重量份聚碳酸酯樹脂(A),聚己內(nèi)酯(D)的量為0.1至 1.2重量份,且進一步包含金屬有機化合物(E),其中對每100重量 份聚碳酸酯樹脂(A),金屬有機化合物(E)的量為0.001至0.8重量 份。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和光漫射聚碳酸酯樹脂組合物,其 中對每100重量份聚碳酸酯樹脂(A),光漫射劑(B)的量為0.2至 6重量份。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和光漫射聚碳酸酯樹脂組合物,其 中光漫射劑(B)的平均粒徑為1μm至30μm。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和光漫射聚碳酸酯樹脂組合物,其 中對于每個完整的硅氧烷單元R3-0SiO2-0.5,硅氧烷化合物(C)包含至 少20摩爾%的通式RSiO1.5的T單元,和/或通式SiO2.0的Q單元,且 在通式RSiO1.5中R表示有機官能團。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和光漫射聚碳酸酯樹脂組合物,其 中在存在的有機官能團中,硅氧烷化合物(C)包含至少20摩爾%的 芳基。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和光漫射聚碳酸酯樹脂組合物,其 中芳基是苯基,除芳基之外的烴基是甲基,和端基是至少一種選自甲 基、苯基、羥基或烷氧基的基團。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和光漫射聚碳酸酯樹脂組合物,其 中對每100重量份聚碳酸酯樹脂(A),硅氧烷化合物(C)的量為0.05 至0.5重量份。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和光漫射聚碳酸酯樹脂組合物,其 中金屬有機化合物(E)是對甲苯磺酸鈉。
9.一種光漫射板,其通過模塑權(quán)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聚碳 酸酯樹脂組合物獲得。
10.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光漫射板,其用于液晶顯示器。
11.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光漫射板,其用于液晶顯示器的直接 背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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