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通信方法和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680053479.9 | 申請日: | 2006-0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90419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3-18 |
| 發明(設計)人: | H·埃克斯特倫;R·路德威格;P·瓦倫廷;B·拉索恩伊 | 申請(專利權)人: | 艾利森電話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Q7/32 | 分類號: | H04Q7/32;H04Q7/2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劉 杰;王忠忠 |
| 地址: | 瑞典斯*** | 國省代碼: | 瑞典;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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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通信 方法 裝置 | ||
1.一種用于無線通信網絡的控制單元(41),用于控制用戶終端(UE)與網絡通信的能力,其特征在于它包含:
-至少一個輸入,用于接收關于至少一個觸發事件的事件信息,該事件信息指示用戶終端(UE)有可能希望在預定的時間段內與網絡通信;
-判定邏輯,用于判定終端(UE)的狀態是否應當被改變以使其能夠通信;和
-輸出設備,用于觸發將終端的狀態改變到其中終端能夠與網絡通信的狀態,如果判定邏輯判定應該這樣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單元,進一步包含至少一個針對負荷信息的輸入,該負荷信息是關于網絡中的當前通信負荷,其中當判定時判定邏輯被布置為考慮所述負荷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控制單元,其中所述至少一個觸發事件涉及終端的地理位置。
4.根據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控制單元,其中所述至少一個觸發事件涉及由終端執行的動作。
5.根據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控制單元,其中所述至少一個觸發事件是基于終端的先前行為。
6.根據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控制單元,進一步包含輸出端,用于當判定邏輯確定終端的狀態應當改變時,為該終端觸發至少一個承載的建立。
7.根據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控制單元,被布置為包括在這樣一個單元中,該單元管理無線通信網絡中的承載設置功能,諸如策略計費規則功能PCRF單元。
8.根據權利要求1-6的任一項所述的控制單元,被布置為包括在這樣一個單元中,該單元管理無線通信網絡中的無線電資源功能,諸如無線電網絡控制器RNC單元。
9.一種無線通信網絡,其特征在于,它包含至少一個根據權利要求1-8的任一項所述的控制單元。
10.一種無線通信網絡中的方法,包含下列步驟:
-檢測與用戶終端相關的至少一個觸發事件,指示用戶終端(UE)有可能希望在預定的事件段內與網絡通信,
-基于該至少一個觸發事件,判定用戶終端的狀態應該改變到其中用戶終端能夠與網絡通信的狀態,
-如果在前一個步驟中判定該狀態應該改變,則將終端的狀態改變為其中用戶終端能夠與網絡通信的狀態。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含至少一個針對負荷信息的輸入,該負荷信息是關于網絡中的當前通信負荷,其中當判定時判定邏輯被布置為考慮所述負荷信息。
12.根據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個觸發事件涉及終端的地理位置。
13.根據權利要求10-12的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個觸發事件涉及由終端執行的動作。
14.根據權利要求10-13的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個觸發事件是基于終端的先前行為。
15.根據權利要求10-14的任一項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含下列步驟:當判定邏輯確定終端的狀態應當改變時,為該終端觸發至少一個承載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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