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清掃用具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680045948.2 | 申請日: | 2006-12-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25901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2-17 |
| 發(fā)明(設計)人: | 須田朋和 | 申請(專利權)人: | 尤妮佳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L13/22 | 分類號: | A47L13/22;A47L13/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chǎn)權代理事務所 | 代理人: | 劉新宇;張會華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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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清掃 用具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清掃用具,具體涉及具有對室內(nèi)和車內(nèi)的被清掃部進行擦拭清掃用的板狀清掃體的清掃用具的構筑技術。?
背景技術
以往,提出了各種具有進行被清掃面的擦拭清掃的板狀清掃體的清掃用具。例如,在日本特開2004-242799號公報中公開了如下結構的清掃用具:在清掃框的底部具有液劑透過底部,該液劑透過底部上卷繞有清掃板。在該清掃用具中,從劑通過底部的上方散布清掃用劑,在清掃作業(yè)過程中,使清掃板處于濕潤狀態(tài)來進行擦拭清掃,由此可能擦掉以干燥狀態(tài)的清掃板難以除去的附著在地板上的污漬,但在設計具有板狀清掃體的這種清掃用具時,存在對實現(xiàn)更加提高清掃效果的技術的要求。?
發(fā)明內(nèi)容
因此,本發(fā)明是鑒于上述問題而做成的,目的在于提供在具有對被清掃面進行擦拭清掃的板狀清掃體的清掃用具中對提高清掃效果有效的技術。?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構成了各技術方案所述的發(fā)明。這些技術方案所述的發(fā)明能適用于清掃用具的構成,該清掃用具通過板狀清掃體對獨門獨院房屋、高級公寓、大廈、工廠、車輛等室內(nèi)和室外的被清掃面(地板面、壁面、頂棚面、外壁面、家具面、衣服、窗簾、寢具等)、人體的各構成部位的被清掃面等進行清掃。?
上述問題通過本發(fā)明的清掃用具被解決。該清掃用具至少?具有清掃體、保持部、把持部、連接部、洗滌液供給部。?
本發(fā)明的清掃體作為對被清掃面進行擦拭清掃的板狀清掃體而構成。在此所謂的“板狀清掃體”主要是旨在廣泛包括在安裝在保持部上或從保持部卸下的狀態(tài)下為板狀,與其板厚相比,縱向尺寸和橫向尺寸相當大的形狀物品。該清掃體的表面可以形成平面而構成,或者也可以形成曲面、凹凸面、臺階面而構成。該清掃體也可以是以一次使用為目標的一次性類型,或者也可以是進行洗滌等后能反復使用的類型。該清掃體典型的是由合成樹脂制的無紡布、該無紡布的層疊體或發(fā)泡樹脂材料等構成。另一方面,被清掃面也可以形成平面而構成,或者也可以形成曲面、凹凸面、臺階面而構成。?
本發(fā)明的保持部作為安裝在清掃體上且具有將該清掃體保持成裝卸自如的功能的部位而構成。由此,能根據(jù)清掃體的污漬的具體情況而將該清掃體適當?shù)貜谋3煮w卸下而更換成新的清掃體。?
本發(fā)明的把持部作為由操作者所把持的縱長狀的部位而構成。操作者能用手抓著該把持部利用清掃體進行擦拭作業(yè)。?
另外,優(yōu)選將清掃體構成長方形,同時,縱長狀的把持部構成為長方形的清掃體的長邊沿其縱長方向的線上延伸。采用這樣的結構,易于提高操作者的擦拭清掃效率。?
本發(fā)明的連接部介于保持部和把持部之間并作為具有將這些保持部和把持部連接成固定狀的功能的部位而構成。即,保持部和連接部被連接成固定狀,且把持部和連接部被連接成固定狀,保持部、連接部、把持部三者作為整體構成為一體的固定狀。此時,也可以是將保持部、連接部、把持部中的多個做成一體成型的結構,或者也可以是將保持部、連接部和把持部各自獨立成型品組裝成固定狀的結構。另外,本發(fā)明中所謂“固?定狀”是指清掃用具至少在使用時形成一體的固定狀態(tài)或保持狀態(tài)即可,除了包括在保持部和連接部之間的連接處、把持部和連接部之間的連接處不能進行相對移動的構造之外,也廣泛地包括在這些連接處能臨時進行相對移動的可動構造。關于該可動構造,具體來說,在保持部和連接部之間的連接處、把持部和連接部之間的連接處設有鉸接機構和固定機構,在清掃用具的使用前后,保持部和連接部之間的角度、把持部和連接部之間的角度通過鉸接機構能進行一時調(diào)節(jié),在清掃用具的使用時,能采用該角度由固定機構能固定或能保持成規(guī)定角度的結構。?
本發(fā)明的洗滌液供給部具有朝被清掃面供給洗滌液的供給噴嘴并作為安裝在保持部、把持部、連接部中的至少一個上的部位而構成。在此所謂的“洗滌液”廣泛包括能進行除去污漬的清掃作業(yè)的液體,除了典型地可以使用地板洗滌用洗劑、含有上光蠟的洗劑,含芳香劑的洗滌液、含除臭劑的洗滌液之外,還可以采用這些各液的水稀釋液、或者采用水本身作為洗滌液。關于“洗滌液的供給”,若是不隔著清掃體將洗滌液直接朝被清掃面供給的結構,能采用將洗滌液以噴射狀或噴霧狀噴射的供給形態(tài)、使洗滌液滴下的供給形態(tài)等。在本發(fā)明中,該洗滌液供給部也可以安裝在保持部、把持部和連接部中任一個上,或者也可以在保持部、把持部和連接部中的多個上延伸地安裝。通過清掃體對供給了該洗滌液的狀態(tài)的被清掃面進行擦抹一次的作業(yè),之后,該清掃體能作為板的表面處于濕潤狀態(tài)的濕式清掃體使用。當然,在未對被清掃面供給該洗滌液的狀態(tài)下使用清掃體時,作為板的表面處于常干狀態(tài)的干式清掃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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