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抽屜有效
| 申請號: | 200680044090.8 | 申請日: | 2006-10-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16530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2-03 |
| 發明(設計)人: | K·韋伯;T·赫特格 | 申請(專利權)人: | 保羅黑蒂希有限及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B88/08 | 分類號: | A47B88/0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董華林 |
| 地址: | 德國基***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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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抽屜 | ||
1.抽屜(1),其通過拉出導向裝置(6、7、8)相對于家具體可從一個在家具體中的位置移動到一個在家具體前面的拉出位置,并且抽屜(1)在對置的兩側上分別具有至少一個齒輪(10),所述齒輪與在家具體上固定的齒條(30)相嚙合并且與在對置的側面上的齒輪(10)相耦聯,各齒條(30)可分別經由一個可偏轉的桿(11)加長,借此在拉出位置也確保抽屜(1)通過齒輪(10)的導向;其特征在于,在抽屜的最大拉出位置上,可偏轉的桿(11)與嚙合的齒輪(10)可脫離嚙合,以便可以校正抽屜的歪斜位置。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抽屜,其特征在于,桿(11)在校正位置可從齒輪(10)上升起。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抽屜,其特征在于,桿(11)在齒輪(10)與滑動元件(15、15′)之間導向并且滑動元件(15、15′)在校正位置可從桿(11)上移開。
4.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的抽屜,其特征在于,滑動元件(15)構成為杠桿元件,該杠桿元件可手工從桿(11)上轉開,以便在需要時使桿(11)脫離與齒輪(10)的嚙合。
5.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抽屜,其特征在于,設置用于升起桿(11)的裝置。
6.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抽屜,其特征在于,在桿(11)上設置一個驅動件(20),在該驅動件上嵌接用于升起桿(11)的裝置(21),以便將桿從齒輪(10)上升起。
7.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抽屜,其特征在于,通過抽屜運動到校正位置,用于升起桿(11)的裝置使桿自動地從齒輪(10)上升起。
8.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抽屜,其特征在于,桿(11)在嚙合的齒輪(10)運動進入家具體內時可向下偏轉到家具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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