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信息記錄介質、信息記錄裝置及方法、以及計算機程序無效
| 申請號: | 200680040439.0 | 申請日: | 2006-10-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22186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2-10 |
| 發明(設計)人: | 黑田和男;長谷部剛;并木剛;吉田昌義;鈴木真二;加藤正浩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本先鋒公司 |
| 主分類號: | G11B7/007 | 分類號: | G11B7/007;G11B20/10;G11B20/12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陸錦華;黃啟行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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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信息 記錄 介質 裝置 方法 以及 計算機 程序 | ||
1.一種信息記錄介質,其特征在于,
具有:第一記錄區,其上的用于對記錄信息進行記錄或者再生的 時鐘信息及地址信息中至少一方即可檢測出的控制信息未被預格式 化;以及一個或多個第二記錄區,其上的所述控制信息已被預格式化,
在所述第一記錄區,可通過第一轉速控制方式記錄所述記錄信息 的一部分,
所述第二記錄區通過第二轉速控制方式已被預格式化,
所述第二記錄區中的半徑位置和地址的關系,與所述第一記錄區 不存在并且通過所述第二旋轉控制方式對所述控制信息進行預格式化 時的半徑位置和地址的規定的關系大致相同。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記錄介質,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轉速控制方式是至少在一定區間將角速度設為恒定的轉 速控制方式,所述第二轉速控制方式是將線速度設為恒定的轉速控制 方式。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記錄介質,其特征在于,
在通過所述第一轉速控制方式記錄的第一方式區和通過所述第二 轉速控制方式記錄的第二方式區的邊界點,
滿足在通過將線速度設為恒定的轉速控制方式對所述控制信息進 行預格式化的情況下的半徑位置和地址的所述規定的關系。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記錄介質,其特征在于,
所述記錄信息的一部分是基于所述第一轉速控制方式,跨越所述 第一記錄區和所述第二記錄區而被記錄的。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信息記錄介質,其特征在于,
位于所述邊界點前后的記錄區域中的物理記錄單位是連續的。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信息記錄介質,其特征在于,
位于所述邊界點前后的記錄區域中的物理記錄單位是不連續的。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信息記錄介質,其特征在于,
所述物理記錄單位是可修改錯誤碼的記錄單位。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信息記錄介質,其特征在于,
所述物理記錄單位是被分配了最小的地址的記錄單位。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信息記錄介質,其特征在于,
在一個所述第一方式區的內周側設有一個所述第二方式記錄區時 的位于一個所述第一方式區和一個所述第二方式區的所述邊界點前后 的記錄區域中的物理記錄單位是連續的。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記錄介質,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邊界點,所述第一方式區的邊界地址和所述第二方式區的 邊界地址是不連續的。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記錄介質,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記錄區在離開所述邊界點規定長度的位置具有可通過所 述第一轉速控制方式以及所述第二轉速控制方式、或者代替為通過所 述第二轉速控制方式來記錄所述記錄信息的緩沖區。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信息記錄介質,其特征在于,
所述緩沖區的數據量為規定量。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記錄介質,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一記錄區,還預先記錄了規定的數據。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信息記錄介質,其特征在于,
所述規定的數據是用于記錄信息的加密的加密信息。
15.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信息記錄介質,其特征在于,
所述規定的數據至少預先記錄于用戶數據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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