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樞軸旋轉式鞋底部件的鞋類物品有效
| 申請號: | 200680038132.7 | 申請日: | 2006-10-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87388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0-15 |
| 發明(設計)人: | 凱文·帕特里克·法隆 | 申請(專利權)人: | 耐克國際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3B5/00 | 分類號: | A43B5/00;A43B13/14;A43B13/20;A43B21/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顏濤;鄭霞 |
| 地址: | 百慕大*** | 國省代碼: | 百慕大群島;B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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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樞軸 旋轉 鞋底 部件 鞋類 物品 | ||
背景
常規的運動鞋類物品包括兩個主要部件,即鞋面和鞋底結構。鞋面提供足部的覆蓋物,此覆蓋物相對于鞋底結構舒適地容納并穩固地定位足部。鞋底結構固定至鞋面的下部部分,且通常位于足部和地面之間。除了衰減地面反作用力之外,例如,鞋底結構還可提供附著摩擦力、控制足部運動(例如,通過抵抗過度內旋)以及產生穩定性。因此,鞋面和鞋底結構協同作用以提供適用于廣泛的體育運動的舒適結構。
鞋底結構通常包括多個層,此多個層通常是指鞋內底、鞋底夾層和鞋外底。鞋內底是薄的可壓縮構件,位于鞋面內并鄰近足部的足底(即,下)表面的位置,以增強鞋類的舒適度。通常沿鞋面長度固定到鞋面的鞋底夾層形成鞋底結構的中間層,并主要負責衰減地面反作用力。鞋外底形成鞋類的地面接觸部件,并通常由包括紋理以改進附著摩擦力的耐用且耐磨的材料形成。
常規鞋底夾層主要由諸如聚氨基甲基酸酯或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的彈性聚合物泡沫材料形成,此鞋底夾層遍布鞋類的整個長度延伸。鞋底夾層中聚合物泡沫材料的特性主要依賴的因素包括鞋底夾層的尺寸構型以及選作此聚合物泡沫的材料的具體特性,包括聚合物泡沫材料的密度。通過改變這些遍布鞋底夾層的因素,可以改變相對硬度和地面反作用力的衰減程度,來滿足鞋類期望用于的具體活動要求。例如,除了聚合物泡沫材料外,常規的鞋底夾層可包括一個或更多流體充填囊和緩和器。
發明內容
本發明一方面是一種具有鞋面和固定至鞋面的鞋底結構的鞋類物品。鞋底結構包括鞋底部件和聯接器。鞋底部件與鞋類的剩余部分間隔開,以界定鞋底部件的一部分與鞋類的剩余部分之間的間隙。聯接器從鞋底部件的表面延伸,以將鞋底部件與鞋類的剩余部分連接在一起。聯接器可與鞋底部件的周界間隔開,并且聯接器可以是鞋底部件與鞋類的剩余部分之間的唯一的連接部位。在使用中,聯接器允許鞋底部件相對于鞋類的剩余部分樞軸旋轉。
所附權利要求詳細指出了表征本發明各方面的新穎性的優點和特征。然而,為了更好地理解新穎性的優點和特征,可參考下列描述性內容和附圖,其描述和展示了與本發明各方面相關的各種實施方式和構想。
附圖說明
結合附圖閱讀將能更好地理解前述的概述以及以下的詳細描述。
圖1是鞋類物品的外側面視圖。
圖2是鞋類物品的內側面視圖。
圖3是鞋底物品的底部平面視圖。
圖4A是鞋類物品的第一截面視圖,由圖3中剖面線4A-4A界定。
圖4B是鞋類物品的第二截面視圖,由圖3中剖面線4B-4B界定。
圖4C是鞋類物品的第三截面視圖,由圖3中剖面線4C-4C界定。
圖4D是鞋類物品的第四截面視圖,由圖2中剖面線4D-4D界定。
圖5A-5C是在各種構型中的鞋類物品的后視圖。
圖6是對應于圖4B的可替換的截面視圖。
圖7是對應于圖4D的可替換的截面視圖。
圖8是另一鞋類物品的外側面視圖。
圖9是又一鞋類物品的外側面視圖。
詳細描述
下面的論述和附圖公開了用于鞋類物品的鞋底結構的各種實施方式。參考具有適合用于籃球運動的構型的鞋類公開了與鞋底結構有關的概念。但是,鞋底結構并不僅限于設計用于籃球的鞋類,并可應用到廣泛的運動鞋類類型,例如包括網球鞋、足球鞋、多用途訓練鞋、步行鞋、英式足球鞋和遠足鞋。鞋底結構也可應用到通常被認為是非運動的鞋類類型,包括時裝鞋、拖鞋、涼鞋和工作靴。因此,相關領域的技術人員將理解,除下面所論述的和在附圖中所描述的特定類型之外,于此所公開的概念可應用到廣泛的鞋類類型。
鞋類物品10在圖1和圖2中被描繪為包括鞋面20和鞋底結構30。為了參考起見,鞋類10可分成三個大致的區域:鞋前區域11、鞋中區域12和鞋跟區域13,如圖1和圖2所示。鞋類10還包括外側面14和內側面15。鞋前區域11通常包括鞋類10對應于腳趾和連接跖骨與趾骨的關節的部分。鞋中區域12通常包括鞋類10對應于足部足弓區域的部分,而鞋跟區域13對應于足部的后部部分,包括跟骨。外側面14和內側面15延伸通過區域11-13的每一個,并對應于鞋類10的相對側面。區域11-13和側面14-15并不用于精確劃分鞋類10的區域。而是,區域11-13和側面14-15用于表示鞋類10的大致區域,以有助于下面的論述。除鞋類10之外,區域11-13和側面14-15還可應用到鞋面20、鞋底結構30和其單個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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