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近紅外線反射基板和利用該基板的近紅外線反射層疊玻璃、近紅外線反射雙層玻璃無效
| 申請號: | 200680038027.3 | 申請日: | 2006-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88007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0-15 |
| 發明(設計)人: | 高松敦;米倉正明;大本英雄;中村功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央硝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2B5/28 | 分類號: | G02B5/28;B32B17/10;B60J1/00;C03C27/1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屠長存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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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紅外線 反射 利用 層疊 玻璃 雙層 | ||
1.一種近紅外線反射基板,該近紅外線反射基板是通過在透明基板上形成近紅外線反射膜而制成的,該近紅外線反射膜是通過交替地沉積低折射率電介質膜和高折射率電介質膜而制成的,該近紅外線反射基板的特征在于:該近紅外線反射膜是通過在透明基板的至少一個表面上層疊大于或等于4層且小于或等于11層的電介質膜以滿足以下條件(1)和(2)而制成的,該近紅外線反射膜的由JIS?R3106-1998定義的可見光透射率為在上面形成了所述近紅外線反射膜的基板的可見光透射率的70%或更高,并且該近紅外線反射膜在900nm至1400nm的波長區中具有超過50%的反射最大值,
(1)當所述電介質膜被從所述透明基板的一側開始按順序編號時,當偶數編號層的折射率的最大值和最小值被分別表示為nemax和nemin時,并且當奇數編號層的折射率的最大值和最小值被分別表示為nomax和nomin時,nemax<nomin或者nomax<nemin,
(2)當被編號為“i”的層的折射率為ni而厚度為di時,對于波長λ的范圍為900至1400nm的紅外射線,225nm≤ni·di≤350nm。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近紅外線反射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近紅外線反射膜是通過使用TiO2或Nb2O5或Ta2O5作為高折射率電介質膜并使用SiO2作為低折射率電介質膜而形成的。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近紅外線反射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基板是玻璃板。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近紅外線反射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板是紅外線吸收玻璃。
5.一種近紅外線反射層疊玻璃,其特征在于,通過使用夾層膜,在玻璃板或板狀樹脂上層疊了根據權利要求3或4的近紅外線反射基板。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近紅外線反射層疊玻璃,其特征在于,通過使用所述夾層膜而層疊在所述近紅外線反射基板上的所述板狀玻璃是紅外線吸收玻璃。
7.如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近紅外線反射層疊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層膜包含紅外線吸收材料。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近紅外線反射層疊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紅外線吸收材料是導電氧化物顆粒。
9.一種近紅外線反射雙層玻璃,其特征在于,使用根據權利要求3或4的近紅外線反射基板作為所述雙層玻璃的至少一塊板狀玻璃,在所述雙層玻璃中,兩塊板狀玻璃被相對放置,并且其中形成了在所述兩塊板狀玻璃的外圍處使用密封件密封在所述兩塊板狀玻璃之間的空氣層,并且其特征還在于,所述近紅外線反射膜位于所述空氣層的一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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